The Constitution and human rights

忘记密码

@ 上海沪东街道领导批条让浦东法院不给朱金娣立案

时间:2011-08-14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上海沪东街道领导批条让浦东法院不给朱金娣立案 

朱金娣

    2011年7月21日,我们又来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给一个说法。我们从6月9日用递交和邮寄的方法交了四份材料,已有一个半月至今没有一个说法。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超过法定期限,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这就是司法不作为,即非法剥夺公民诉权。

    7月21日接待我们的浦东法院边法官直言说,上面有领导说不给立案,还说你们跟冯正虎串在一起,冯正虎是搞政治的,说杨浦的国宝对他什么都用过,家里的电脑也被收掉,如果再把他抓起来他的知名度会更高,会影响政府的形象,说我们跟冯正虎串在一起就是跟政治串在一起。我们对这位边法官说你不要给我们扣帽子,我们只要回被抢去的财产,让我们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位边法官在6月7日对我说朱金娣是你们沪东街道不给你立案,沪东街道领导有批条在这里。我请浦东法院将沪东街道领导批条拿出来,让我有一个知情权。边法官说这些话时在场人员有访民朱立兵、张国安、曹天风,说冯正虎是搞政治的在场人员有崔福芳、范桂娟、丁菊英、季勤珍、徐秋琴、何茂珍、沈金宝。

   我们在这里强烈呼吁各界有识人士、法律专家、人大代表、媒体关注国家的法律,不要让一些人利用权力践踏法律,还我诉权,还我公道。


2011-07-22

0

发表评论

你必须 登录后 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