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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泉:中共的民族政策:49年前支持“民族自决”,49年后反对“民族分裂”

时间:2008-04-30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中共的民族政策:49年前支持“民族自决”,49年后反对“民族分裂”

郭泉

   本人15年前在南京大学攻读社会学硕士期间潜心研究民族和民俗问题多年,特别对中共民族政策颇有心得,后攻读哲学博士和文学博士后,无暇继续研究民族和民俗问题,现将部分“中共民族政策”研究成果公布,供大家批评研究查阅引用。

   1921年,中共为了能有效地颠覆中华民国、夺取政权,在中共成立之初,就确立了让各民族从中华民国中央政权中独立出去的“民族自决”政策。

   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发表宣言,这个宣言里就明确的说:西藏,新疆,蒙古都可以从中国独立出去,加入苏联。

   1922年7月16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两个宣言。在这两个文献中,中国共产党明确表达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主张,即民族自决权和联邦制。宣言中说:统一中国本部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蒙古、西藏、新疆三部实行自治”。

   1925年,李大钊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召开的代表大会,会上,李大钊代表中国共产党公开宣布赞成外蒙古独立,赞成苏联派军队驻扎在外蒙古。 

   1928年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这个大会的宣言里有一句话:“我们只有承认民族的独立权和民族的分离权,也就是承认中国境内所有的民族都能够从中国分离出去,都能够独立并自成一国,那么我们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者。”

   从我上面列举的中共党史材料,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共的民族政策是:民族自决。我们再来看看,在这一政策下,中共是如何具体运用的。
1928年以后,共产国际要求原来被日本共产党领导的台湾共产党转变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当年,中国共产党在上海霞飞路45号一家照像馆的楼上为台湾共产党拟定了一个纲领叫“三大主张”:台湾民族、台湾革命、台湾独立。这是台独的第一份政党文件。

   1931年11月7日,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当天政府秘书长邓小平宣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此“宪法”1934年正式颁布)。

   中共的这一宪法的第十四条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

   中共被迫长征之后,1935年1月,中央红军进入多民族聚集的贵州地区,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就以代主任李富春的名义发表布告,号召各族人民建立苏维埃政权。同年3月,在川陕苏区活动的红四方面军发起嘉陵江战役,开始长征。长征途中,红四方面军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中共一路上鼓励各族人民实现独立自治和建立自己的政权。

   在这种“民族自决”政策的指引下,红四方面军在藏族聚集区建立了两个藏族政权。

   1935年11月8日,格勒得沙(嘉绒藏语译音,意藏族人民)共和国在绥靖县宣告成立。

   1936年5月5日,波巴人民共和国(藏语译音,意“藏族”)在甘孜县宣告成立。

   我收集到了红四方面军在1936年5月5日关于宣告波巴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发表的宣言:

   “我们就向全世界全中国宣布:波巴(藏族)人民共和国于一九三六年五月一日正式建立。所有藏康青的领土应当永远归波巴自己管理……千余年前,我们波巴的祖宗曾建立了一个伟大的加普帝国,包括康,藏,青海及四川,甘肃,云南各一部。这个帝国独立三百多年,卒被中国汉族皇帝千谋百计的征服了。……不甘心灭亡的波巴人民,奋起啊! 我们一定要翻身,要恢复我们祖宗所以留给我们的旧山河,要独立自由,要在世界上永远成为独立,自由的人民!”——摘自红四方面军:“波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宣言”

   1945年,毛泽东在他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中认为应该让西藏实行“民族自决”。 

   1949年,一切发生了变化。

   1949年1月8日,美驻印度大使韩德森(Ambassador L.Henderson )致电国务院,要求改变以前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的立场,积极考虑支持西藏独立,以适应美国在东南亚遏制中国共产党的需要。他建议,如果共产党成功地接管了中国,美国就应当准备把西藏作为独立国家对待。

   这一情报被共产国际获悉。斯大林认为西藏独立不符合苏联的国家利益。(注:俄国图谋侵略我国西藏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初彼得一世时期。当时以“商务往来”为名,刺探军事情报并了解当地物产;然后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然后再运用军事手段,“加以占领”。从19世纪中后期开始,俄国对西藏的侵略活动不断变本加厉,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达到顶峰)。

   1949年1月,斯大林秘密派遣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到中国传达斯大林的重要指示。2月1日至3日三天,米高扬在当时的中共中央驻地西柏坡与毛泽东、刘少奇等人进行了多次交谈,当时担任俄语翻译的是师哲。
2月4日,米高扬用电报向莫斯科汇报了自己向毛泽东转达的斯大林对于中共民族政策的建议:“我已转告毛泽东,我们中央委员会建议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上不要过分大度,如让少数民族独立并从而在中共执政后缩小中国的领土。应该让少数民族自治,而不是独立”。

   1949年7月8日,西藏噶厦政府通过印度噶伦堡电台,通知国民党政府及其驻西藏办事处:“为防止赤化的必要措施,决定请彼等及其眷属立即准备离藏内返。”国民党驻藏机构的官员眷属和其他汉族人员二百多人,被严密监视,于7月11日、17日、20日分三批驱逐出西藏。这就是震惊中外的“驱汉事件”。

   当日的美国合众社电讯:“西藏利用国民党的行将崩溃,完全可能脱离中国政府”;英国通讯社专稿:“英国从来未承认西藏是中国一部分并受中国管辖的说法”。

   这一情况再次引起了斯大林的高度重视,此时他已经断定西藏问题是一个国际政治问题,背后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的“你死我活”的斗争。

   斯大林立即指示中共展开针锋相对的行动。

   1949年9月3日,新华社发表社论:“西藏地方当权者驱逼汉族人民及国民党驻藏人员的事件,是在英美帝国主义及其追随者印度尼赫鲁政府的策划下发动的。” 

   9月7日,《人民日报》又发表社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西藏》。

   1949年10月,中共夺取政权。斯大林立即邀请毛泽东访问苏联商谈“一系列问题”,随后1950年1月2日毛泽东从苏联发回了《关于由西南局筹划进军及经营西藏问题的电报》。电报中特别申明:“西藏人口虽不多,但国际地位极重要,我们必须占领”;“进军及经营西藏是我党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任务重要,且有时间性”。

   另外,我还特别注意到,此电报还特意落款为“一月二日上午四时”,而同时代的其余电报只落款月日从未落款到“时”,可见,此电报之重要,且毛泽东等人在苏联一夜未眠。

   17天后,1950年1月20日,新华社发表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发言人的谈话,指出西藏是中国神圣领土的事实,声明西藏无权擅派任何使团,更无权表示“独立”。

   此年,距中共一大(1921年)提出“民族自决”政策惟29年矣。

   2000年3月22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五十六届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中国代表团团长乔宗淮大使指出,“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以民族自决为幌子公然鼓吹分裂主权国家的活动应当受到全世界人民的谴责和坚决反对”。

   是年,离中共一大(1921年)提出“民族自决”政策惟79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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