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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涛:垄断信息 钳制自由—《突发事件应对法》解读

时间:2007-09-05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垄断信息 钳制自由

——-《突发事件应对法》解读 

    
李国涛 (上海)

     
    报载,前年提上议事日程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近日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据美联社报道,《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禁止散播不实信息和消息,规定政府应该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传染疾病等,作出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布,还规定今后所有的有关工业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传染疾病和其他公共安全事件等,中国公众、媒体和政府都必须按照该法律的规定行事。 
    
    十分明显,《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匆忙推出,是基于中共权威的日益失落、人气的日益低下、社会不满情绪的日益增长,是在“目前全国各地已布满了干柴,只差一根火柴点燃”——某转业解放军军官语——的紧急、危机情况下推出的。具体说来,是在多年来各级官僚的腐败、社会严重两级分化的现状及由此引发的方兴未艾的举国维权大潮下,在多年来层出不穷的突发、群发事件现实所导致的人心乃至社会剧烈震荡下,在早先东洲事件等等密集突发、群发事件对政局的冲击与蕴含其中的社会危机的警示下,在市场经济内在压力驱动下的公共媒体市场化、新闻自由化趋势的逐年递进下,在国际民主潮流、国内自由化力量影响下的民间新闻自由实践的日益增进下,在互联网的普及、信息扩散的迅猛性、交互性对突发事件新闻之社会影响的乘数效应威力下,在信息科技的发展、信息传播的便捷化必将带来的“个人新闻社”前景笼罩下,在今日中国已处于全球化与信息时代必定催生的社会大变革之前夜时分,在中共一党专制极权模式当今遭遇举国举世空前未有的一浪高过一浪的质疑、抵制、反对浪潮声下,匆忙推出的。 
    
    悲耶?喜耶?抑或悲喜参半?对于目前艰难转型中的中国,该史无前例、或许也是举世无双的法律的制定实施,是弊大?还是利大?在目前一党专制极权体制环境下的具体执行中,由于“突发事件”概念解释权的官方操持,它不会成为钳制新闻自由的毒招吗?由于所谓”不实信息和消息”的难于即时准确甄别性,它不会成为当局镇压迫害异议记者作家或网络独立人士的又一根大棒吗?对各级政府届时发生的不作为,或恶意作为,如故意不发布或延迟发布、甚至虚假发布此类信息之类行为,如何监督制约?如何防止?如何处罚?对借此名义的扩大化压制甚至迫害媒体与公民,如何监督制约?如何防止?如何处罚?如何保护新闻自由不受侵犯?如何保护媒体和公众不受政府部门籍此派生的滥权侵权行政行为? 
    
    这一消息,引起了各界巨大关注。如此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宪法依据何在呢?人们实在无法寻找得出站得住脚的依据。而若没有宪法依据,由于其内容明显钳制新闻自由、侵害言论自由,因此自然是违宪的。因为其相关规定违反了、损害了宪法保障人权以及言论自由的原则精神。
    
    《突发事件应对法》在目前时局下的匆忙制定通过,以及选在十七大后的11月1日实施,说明为加强政治垄断,中共高层不同派系已达成共识;当局为防止外界反应过大影响到十七大结束前的气氛,为确保十七大万无一失成功召开,因此选在十七大结束后的11月1日实施;说明中共将在十七大或有限开放党内民主的同时,已确定十七大后实行加强“党外专政”,加强政治垄断,加强新闻垄断,加强极权力度的“铁血”方针。 
    
    如同当年的“四项基本原则”之入宪,造成相关命题成为禁区雷区,从而窒息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转型的动力和活力、扼杀了我中华民族步世界民主潮流自强不息与时俱进的进取心,禁锢了社会公众不同的然而是健康的有利于国家转型进步的声音,这次”突发事件”之入法,明显是给大众媒体套上了紧箍咒,此必将窒息公共媒体和公众的有关声音和活力,必将扼杀新闻媒体原有的的社会监督功能。因此后果堪忧。
    
    在我国这样一个由中共“法定”领导一切,从而导致其操控一切,以致迄今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互相依赖互相勾结权权相护,原本已经本末倒置、官重民轻、官权失控,缺少监督制衡官权的国家,非但不制定十万火急紧迫需要的《新闻法》以保障新闻自由保护独立媒体,反而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这一表面看是担心信息传播失控、实质是不折不扣规定由官方垄断把持重要信息发布权、钳制新闻自由、限制大众媒体话语权的内容明显不当的法律,岂不后果堪忧?后患无穷? 
    
    如果说,当局打算十七大后立即启动政治体制民主改革,因出于担忧改革进程中出现意外失控情况,而不得已作为权宜之计推出《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保驾护航民主政改的话,那么,这一做法或许勉强可以。然而问题的严重性在于目前并无任何迹象表明这一点。恰恰相反,种种迹象表明,十七大后的政治,恐更加威权、更加专制、更加极权!那么,当局如此自我制定自我宣布——日后再自我执行——由政府公然垄断信息、钳制自由的做法,就完全南辕北辙,毫无道理了。那么,这就是一个惊天的阴谋了。一个经两年多谋划,终于浮出水面的、政治上走回头路,图谋复辟毛主义的惊天阴谋、惊天的倒行逆施了。 
    
    如此内容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其实施的后果将是十分可怕的。十分明显,除非当局立即启动民主政改,否则,无论当局主观愿望如何,《突发事件应对法》施行后的客观实际效果,恐怕届时只能是以应对突发事件为名而实施的”堂而皇之”的限制、钳制、压制新闻自由的行为;只能是在担心信息传播失控名义下推出的、行强化中共既有的政治垄断、信息垄断之实;只能是以禁止散布谣言借口推出的新一波镇压、迫害民间独立媒体与独立新闻工作人士等的历史逆流。 
    
中共如此而为,实在是大错特错了。人类近代、当代文明史早已证明,新闻自由及独立新闻媒体群体的存在,是保障社会文明进步、防止国家堕落变质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新闻自由及独立新闻媒体群体是社会的净化器、文明的助推器。《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最大问题,就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打开了以法律认可形式进行的破话社会赖以进步的重要根基的潘多拉魔盒,由此,一场浩劫正缓缓逼近我们……。

《异端日记》 2007年9月1日 周六 晴 

原载博讯200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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