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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涛:约会吃饭=涉嫌"扰乱社会"

时间:2007-09-06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约会吃饭=涉嫌”扰乱社会”

——7月28日上海国保执法违法滥权侵权非法关押亲历记

李国涛 (上海)

[编者按]
    在网上读到作者这篇亲厉记后,编者才恍然大悟7月28日下午为什么国保先生们急促地邀请我喝茶,盛情难却,也只好奉陪品茶聊天。还说有一个像胡佳一样的名人陶君要来看望我,问我有这么一回事吗?可是我连陶君是谁都不知道,实在有点孤陋寡闻,经国保先生提醒,我一回家就在网上搜索,原来陶君也算一方英雄,难怪受到国保先生如此器重。
    孔子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而台湾的南怀瑾老先生在《论语别裁》中另有一番解释,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惨’乎。今日的中国确实常有此况。上次胡佳来上海访友,还有其他外地维权人士光顾上海,都是一幅惨况。上海的国保先生为什么如此惧怕这些访客?几个小人物聚餐聊天还真能撼动江山吗?其实,不必惊慌。大家都以平常心处世,也就没有这么多人为的紧张气氛。但愿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期间不要出现这些不和谐、不礼貌、不尊重人权的举止。

     今天,7月30日,上海夏日炎炎,气候闷热,令人窒息,大街上鲜有人见,为躲避酷日,人们纷纷缩入了凉快的屋内,只有正在修路的建筑工人们,大汗淋漓,在烈日下辛勤劳作。当获知他们如此辛勤劳作,却薪水甚低,无法养家糊口的悲惨情景时,我不由十分不快。祖国啊亲爱的祖国,从什么时候起,您堕落成了如此一个奇怪的病态社会呢?生产第一线工人们终年辛勤劳动一年所得,却竟然不如一个依靠权利或裙带关系混入的所谓的“公务员”一个月的薪水所得!分配如此不合理,差距如此之大,而且,如此“高薪养廉”下的所谓“公务员”们,相当部分却并不争气,依然非但不廉,而且比以前相对低薪时,更加十倍、百倍地贪污、受贿! 

    触景生情,前天,7月28日,同样闷热的日子,同样动辄大汗淋漓的时刻,却更加使我不快。那天,我的肺都快气炸了。当然,不是大自然的炎热之故,而是上海警方的执法违法甚至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罪恶行径引起。 
    
     7月27日晚上,广东陶君先生来电,说他正在上海出差,7月29日将离开上海,7月28日白天将忙于商务,傍晚起有空,因难得来一趟,故邀请我和小乔(李建虹)等朋友吃晚饭,我听后很高兴,便当即和他约定,并于次日与他确定了具体地点,商定了增加邀请冯正虎老师及戴学忠先生共进晚餐。 
    
     本来,这是一次很愉快的聚餐,也是一次很平常的约会,然而,做梦也无法想到,在”伟光正”的中共眼里,这竟然成了一种必须予以虚构罪名借故禁止并予以惩罚——剥夺或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的所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在人类社会已经步入21世纪新文明的今天,在中国已经进行了将近30年改革开放的今天,自称举世无双”伟光正”的中共,却竟然如此冥顽不化、依然信奉和推行如此荒谬的强盗逻辑,几个公民打算在一起吃顿便饭,这种稀松平常的小小打算,便是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这实在令人吃惊,简直骇人听闻!除了中共治下,或许还有北韩那个“金太阳”治下,此种荒诞古今中外绝无仅有!哪怕是当年希特勒、墨索里尼治下的纳粹、法西斯德、意国,也从无有人听说过有此等荒谬绝伦怪事! 
    
     如此一来,当事人就惨了。事后据朋友告之,当天下午,小乔连门也无法出,被上海警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禁闭在家。而我,当天下午,正在帮助戴学忠修电脑,刚修完他家中电脑,下午约15点左右,正开始按计划修理他办公室电脑之时,突然闯入3个蛮横无理、气势汹汹的无赖家伙,一把揪住我,说:“你就是李国涛!立刻跟我们走一趟!”我十分惊诧,不快地说:“干什么?你们是谁?什么事?我没空,正在修电脑。”我这样一说,如同捅了马蜂窝。他们立刻气急败坏地按住我,似乎惟恐我会孙悟空72变从他们眼皮底下溜走一般,恶狠狠地连推带拽把我强行弄到他们停在门外的一辆轿式警车上。 
    
     我言正词严提示他们:“请自尊一些,你们自称是上海普陀区国保警察,但由于你们身着便装,因此,你们必须出示警察证之类能证明你们身份的证件,此外,你们还必须出示如此暴力侵犯我人身自由的书面法律依据,否则,你们就是非法绑架!”
    
     使我惊讶的是,他们似乎是法盲,竟然对于我的这一提示丝毫不予理睬,只是答非所问地说:“我们接到你户口所在地上海嘉定区国保的协作要求,现在是执行他们的要求,具体理由一会儿你去问他们!他们目前正在前往这里的途中。”
    
     我愕然了。面对这种无法无天、无作非为、肆意践踏法律、打着法律的旗号公然执法违法甚至执法犯法的家伙,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岂不是对牛弹琴、自讨没趣?
    
     稍后,上海嘉定区国保气喘吁吁赶到了,来了两个便衣,普陀嘉定移交后,便把我”押”回嘉定。车上,我愤愤不平向这两个国保指出:“鉴于刚才普陀国保和你们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出示法律依据,而我本人是在明确告知不愿意跟你们走,但被你们暴力胁迫侵犯我人身自由强行劫持我走的,因此,你们这是非法绑架!”
    
     为自找台阶或缓和气氛,其中一个国保破天荒给我看了他的警察证——该警察其实是熟人,至少已经和我打过不下30次交道了,但与其他国保一样,此前无论我如何依法严正要求,他也总是鬼鬼祟祟、神神秘秘,从来没有出示过任何证件——我定睛一看,直到今日,才知道了他的真名实姓,沈某某,但他的同僚们直至今日,以及他此前,为什么一直故意违反《警察法》规定,刻意隐瞒自己的姓名呢?为什么宁可违法也坚持不暴露姓名呢?如何解释国保们的这种奇怪的缩头缩尾心理呢?是心虚?还是由于做多了坏事,有罪恶感?或者说,是怕民众举报?怕民众日后清算? 
     
     在我再三抗议和谴责下,另一个国保搪塞说:“我们这是接到了普陀区国保的电话,才应他们的要求把你如此弄回嘉定的!”“我们这是口头传唤,因此没有传唤证,当然如果你坚持要求出示书面传唤证,稍后我们可以补开给你!”
    
     如此的所谓执法,赤裸裸的执法违法,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实在为此汗颜。中国这是怎么啦?我再次开了眼界,我再次愕然了,我再次被弄得哭笑不得!
    
    “不仅仅是踢皮球,实质是在逃避执法违法甚至执法犯法的法律责任。普陀区国保信誓旦旦说是应嘉定区国保要求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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