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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峭岭:我的第二个 “有国没有家”的十一

时间:2016-10-01 22:02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我的第二个 “有国没有家”的十一
王峭岭

    截至2016年9月29日18:00,至少319名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和家属被约谈、传唤、限制出境、软禁、监视居住、逮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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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羁押待审:律师:①李和平②谢燕益③王全璋④刘四新⑤谢阳⑥李春富;维权人士:①吴淦(屠夫)②林斌(望云和尚)③尹旭安④王芳⑤刘星(老道)⑥张卫红(张婉荷)⑦李燕军⑧姚建清⑨幸清贤⑩唐志顺

▪4名一审审结:律师:①周世锋;维权人士:①胡石根 ②勾洪国(戈平) ③翟岩民

▪20名取保候审:律师:①王宇 ②包龙军 ③任全牛 ④李姝云 ⑤张凯 ⑥王秋实 ⑦黄立群 ⑧隋牧青 ⑨谢远东; 律师助理:①赵威(考拉) ②高月 ③刘鹏 ④方县桂;律所人员:①王芳;教会人士:①张崇助 ②黄益梓 ③张制 ④程从平 ⑤严晓洁;维权人士:①刘永平(老木)

▪1名撤销案件:①陈泰和

不要说“国庆”,要称“十一”

我今天本打算带着孩子,去通州宋庄小堡村我租的小院门外,在紧锁的大门外拍张照。那可是我签了合同租住的房子啊!我的家当都在里面,我却只能在外面。

这有什么稀奇?这有什么想不开?国保曾经假惺惺地说:你不“闹”不就没这些事了?逼迁,失学都不会发生。他们把我依照法律为丈夫要求会见权称之为“闹”,把真相写出来称之为“炒作”。反之,他们把颠倒黑白称之为公义,把视频剪辑扭曲配音的抹黑称之为“揭露真相”。

我知道有种生物是靠撒谎过活的。我以为2016年5月9号是博兴路派出所第一次逼迁,可是那天我才听房东说,2015年7月,博兴路派出所李向标警官就已经打电话让他不要把房子租给我。2015年7月,我还懵着呢,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这就是撒谎生物的常态,他们非法干涉搅乱你的生活,然后说你屈服就给你恢复正常。变态行为!枉担了公务员名头,制造混乱害民。

十一对我来说,是长假而已。而且,越到十一我越琢磨:党从小教育孩子们“没有国哪有家”?让我们舍小家,为大家。那709案中我如何舍小家,为大家呢?“小家”指的谁,“大家”又指谁呢?

终于明白,党国是让我们在“被非法残忍对待”的丈夫身上踩上一只脚,这叫“舍”。或者参与“劝丈夫认罪”,或者看丈夫被酷刑冤枉时坐壁上观。这样舍,还是人吗?我还是人,我舍不了。

“大家”指的又是谁?是赵家,那就抱歉了,赵家是小家,不是大家。错误。

“小家”指谁?是709的一个个家庭,看似小,却是普通公民的缩影。每个小家的利益,才是真正的“大家”。

终于明白,被忽悠了几十年。

也终于明白,我若有国,我就没有家。因这国残害了我的家,使懵懂稚子失学,无辜老父心殇。

我的十一,是我“有国没有家”的日子。我的丈夫蒙冤入狱,举国之力历经一年零三个月,不能找出他们的罪证,却要妻子劝认罪?若证据全请允许律师会见他们,若证据全请公开审判他们,而不是把家属非法拘禁起来。

即或我的丈夫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也请拜托我的“国”镇定一些,自信一些,撤销对房东的威胁,打开房门,让我进到租住的家里。把李和平们的孩子送回学校上学,如果要“改造”709涉案人的后代,学校是最好的洗脑的地方啊!

最后,即或我的丈夫被法庭强行判决成“颠覆国家政权罪”,我也永远保留质疑:公安侦查违法,检察院不履行监督职责纠正违法,法院法官指挥法警把三位想确认开庭日期的妻子拖出法院,不告知开庭日期违法

这就是建国六十七年的十一,一个家庭主妇的觉醒。其实每一个中国人,有“国”,没有家。我们的丈夫,儿女,兄弟姐妹,包括我们自己,随时会失踪(709),雷阳死,我们的受教育权,生存权随时被剥夺(连云港核事件,邢台水祸)。

只是这国,也是我名义上的国,不算是我的国。

709王峭岭

     2016年10月1号

2016年9月28日早晨,“709大抓捕”的四名妻子——王峭岭(李和平律师的妻子)、李文足(王全璋律师的妻子)、陈桂秋(谢阳律师的妻子)、原珊珊(谢燕益律师的妻子)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交涉和控告
我的第二个 “有国没有家”的十一 /王峭岭
我的第二个 “有国没有家”的十一 /王峭岭
我的第二个 “有国没有家”的十一 /王峭岭

 

来源:博讯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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