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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位律师签名强烈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惩治践踏公民、律师辩护权的犯罪行为

时间:2016-09-25 22:15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最新版本25种侵权行为要求入罪】
强烈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惩治践踏公民、律师辩护权的犯罪行为
—— 关于在刑法中增设“妨害辩护罪”的立法建议

 

一、立法背景   

近几年来,在刑事诉讼领域,出现了一股剥夺公民辩护,非法干预、阻挠律师辩护的司法逆流,一些地方当局或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与当事人会见、通信,或迫使当事人及其亲属解聘其委托的律师,或非法指定律师出任辩护人,或通过各种手段迫使当事人在媒体上认罪、使其未经法院审判便自我认罪,从而剥夺其辩护的权利。更有甚者,有关机关竟然对办案的辩护律师采用跟踪、威胁、强制传唤,直至拘留等非法手段,阻挠、破坏辩护律师履行职责。如此猖狂践踏公民辩护权的行径,规模之大、波及之广、影响之巨,以去年天津发生的抓捕维权律师和异见人士的709系列案件达到顶峰,彻底刷新了世人对中国式“依法治国”的认知。

 

二、公民辩护权及律师辩护的法律规定

我们认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宪法性权利,也是宪法确立的一项司法原则,下面援引国内法与国际法之规定进行分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 第十一条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来源:葛文秀律师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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