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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推广民决团制度的广西陈泰和教授被刑事拘留

时间:2015-07-15 20:44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推广民决团制度的广西陈泰和教授被刑事拘留

李华

 

参与获悉,在中国积极倡导并推广民决团制度的广西陈泰和教授(律师)因涉嫌寻衅滋事已于7月13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桂林市第二看守所。

其在新浪的微博名字叫“陈泰和-民决团”。陈泰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教授,执业律师,著有《最普通的权利》、《和谐社会的财产权》。其中,《和谐社会的财产权》,首次在中国提出“和谐财产权”的概念;《最普通的权利——我们,人民……》,首创性地提出严复翻译的“陪审团”应当改正为“民决团”,并第一次阐述了英美普通法的起源发展;《孔子VS上帝:人治VS法治》,关注于东西方文明深处的比较,从法和文化的角度解析东西方文明的差异。

 

来逮捕我,我是陈泰和——民决团

本人,陈泰和,男,出生地湖南祁阳,汉族,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校聘),兼职律师。是中国第一个发现英文jury被翻译成陪审团是个天大错误的人,因此花费8年时间认真研究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金赴英国实地考察1年,最终认定必须纠正这个天大的错误,英美法中的jury不“陪”也不“审”,而是做一件最关键的事情,在法庭上对自己聆听亲见的案件给出一个最终“决”定,由于jury是普通民众当中挑选,故而做决定的是“民”众,因此是“民”众对案件作出“决”定的团体,“民决团”由此而生。2010年我将研究成果撰写成一本书稿《最普通的权利》,并在人民出版社出版。

由于从本质上认清并理解了民决团制度,我认为它能够最有效地帮助执政党,并最佳地解决中国问题,帮助中国和平稳定,并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我在新浪微博上设立帐户“陈泰和-民决团”倡导这个制度。随着《最普通的权利》的不断销售,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听到并接受“民决团”这个术语并认可民决团制度,我也被很多网友和学者由此认识,很多人还积极地支持我。大概11年夏天,我所在的学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通知我有一个美国法律交流活动让我参加,因为我研究的是英美法,一听这个消息我就决定来参加,由此我在这个活动中认识了前来进行法律交流的美国驻华大使馆法律顾问雷先生和广州领事馆领事包先生及他们的同事。我给他们介绍了我的研究,并将我的书《最普通的权利》赠送给雷先生(因为当时只带了一本,后来我有邮寄一本给包先生)。自此,我跟他们成为朋友,因为雷先生是美国律师,跟我一样也特别认同美国民决团制度(尽管在美国也有人非常反感这个制度),于是他碰到志同道合的人,就会介绍给我。退休的加州康法官来中国,雷先生安排我跟他进行了1小时电话会谈。12年春天,Rachel Ou(也是上次到法学院活动认识的)打电话给我,是否愿意到美国去参加一个活动,我当场说当然愿意,因为民决团制度尽管在英国诞生,但是最充满勃勃生机最科学的还是在美国。于是Ou小姐帮我递交了愿意赴美参加活动的申请,该活动是IVLP(International Visitor Leadership Program)。同年11月3日我跟3个国内同行参与了这个项目,赴美从华盛顿的国会、国务院和最高法院一直到地方法院等与法律有关的单位参观访问并跟相关人员进行会谈。

12月5日我从美国回来,在网络上宣传民年就有了,如今通过我及一帮爱好者的研究,发现是彻底的错误。也正是这个致命的错误导致了满清时代中国的血腥杀戮、动乱革命。因此,既然我们学习法律,就必须是学到货真价实、品质优良的法律,使之能够造福国家。可惜的是,正如我经常指出,我们学习的大陆法系是假冒伪劣的法律,1945年之前的欧洲大陆基本都是专制独裁血腥动乱的国家。如今欧洲大陆的温馨法治完全是由于英美二战胜利后占领欧洲大陆对其进行法治的改造,因此我们学习德法的法律是45年之前专制的条文,却没有学习到45年之后英美法治的精髓,为何不学习真的法治呢?欧洲大陆的法国革命、德国法西斯难道不足以让我们引以为戒?

第四,我通过几年的努力认识了一批支持民决团制度的同仁,但由于担心中国的结社管制,所以从来没有私下地组织任何结社。我的微信群“民决团制度爱好者”曾有人提议设立秘书长会长,我都耐心地跟大家解释,要做到一个对社会法治有真正贡献的团体,我们首先自己必须做到平等相待,没必要设立任何组织架构,形成一个或是利益架构或是政治诉求架构的金字塔管理体系。因此,我们纯粹是为了传播正确的法治理念而聚集在一起的爱好者。不是形成一股政治力量,也不是要成为一个赢利组织,而是单纯地希望能够奉献祖国。

第五,要成功宣介民决团制度需要资金,我也在尝试募集资金。同样欢迎来自美国的资金。但是很遗憾,到现在为止,美国人没有提供任何资金给我的民决团事业。我想在这里说明,我欢迎美国资金,而且一旦得到美国无论是政府资助还是民间NGO的资助,我都将向政府部门马上报告,确保资金是为了普及民决团制度,而不是被用来惹当局起疑心的其他用途。我在这里也欢迎所有中国人为了中国的法治,捐钱、出力加入我,让我们中国的未来变得和平美好。

第六,我经常忍不住发表一些批评政府某些坏分子的言论和政府本身存在错误的言论,有时甚或给人感到极端,但并不等于我是反政府的异己分子。我批评政府,是为了政府更好。正如习近平主席说的那样,阿谀奉承的危险比100个敌人还大。所以,合格的公民不是对政府阿谀奉承,而是时时批评。我也会发表一些弘扬美国的做法,因为只有看到别人的优点我们才能真正的去学习别人,从而能够赶上别人,而美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但这一切,也许会被这股力量把我看成是反政府卖国。我在这里郑重说明,这里不存在任何国家的敏感性,仅仅是就事论事,在人类共同的年就有了,如今通过我及一帮爱好者的研究,发现是彻底的错误。也正是这个致命的错误导致了满清时代中国的血腥杀戮、动乱革命。因此,既然我们学习法律,就必须是学到货真价实、品质优良的法律,使之能够造福国家。可惜的是,正如我经常指出,我们学习的大陆法系是假冒伪劣的法律,1945年之前的欧洲大陆基本都是专制独裁血腥动乱的国家。如今欧洲大陆的温馨法治完全是由于英美二战胜利后占领欧洲大陆对其进行法治的改造,因此我们学习德法的法律是45年之前专制的条文,却没有学习到45年之后英美法治的精髓,为何不学习真的法治呢?欧洲大陆的法国革命、德国法西斯难道不足以让我们引以为戒?

第四,我通过几年的努力认识了一批支持民决团制度的同仁,但由于担心中国的结社管制,所以从来没有私下地组织任何结社。我的微信群“民决团制度爱好者”曾有人提议设立秘书长会长,我都耐心地跟大家解释,要做到一个对社会法治有真正贡献的团体,我们首先自己必须做到平等相待,没必要设立任何组织架构,形成一个或是利益架构或是政治诉求架构的金字塔管理体系。因此,我们纯粹是为了传播正确的法治理念而聚集在一起的爱好者。不是形成一股政治力量,也不是要成为一个赢利组织,而是单纯地希望能够奉献祖国。

第五,要成功宣介民决团制度需要资金,我也在尝试募集资金。同样欢迎来自美国的资金。但是很遗憾,到现在为止,美国人没有提供任何资金给我的民决团事业。我想在这里说明,我欢迎美国资金,而且一旦得到美国无论是政府资助还是民间NGO的资助,我都将向政府部门马上报告,确保资金是为了普及民决团制度,而不是被用来惹当局起疑心的其他用途。我在这里也欢迎所有中国人为了中国的法治,捐钱、出力加入我,让我们中国的未来变得和平美好。

第六,我经常忍不住发表一些批评政府某些坏分子的言论和政府本身存在错误的言论,有时甚或给人感到极端,但并不等于我是反政府的异己分子。我批评政府,是为了政府更好。正如习近平主席说的那样,阿谀奉承的危险比100个敌人还大。所以,合格的公民不是对政府阿谀奉承,而是时时批评。我也会发表一些弘扬美国的做法,因为只有看到别人的优点我们才能真正的去学习别人,从而能够赶上别人,而美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但这一切,也许会被这股力量把我看成是反政府卖国。我在这里郑重说明,这里不存在任何国家的敏感性,仅仅是就事论事,在人类共同的任何公民无法抵挡的机器在挫败我?在我的法学院长通知我取消后,我当即向我认识的国保电话汇报了此事,他们也很诧异,为何要取消?因为,国保的领导由于职责要求,专门跟我在一个茶庄详谈了一个下午。我也跟他们解释了这个制度,告诉他们只会对国家好而无半点坏处。这个制度,跟民主选举不同,民主选举会经常导致国家动乱,如泰国、中亚、乌克兰等国,而民决团制度只专注于个案的正义,不会影响到宏观的政治层面。这个制度能够使得执政党长治久安,典型的例子就是英国国王,从1066年开始,一直到现在的英女王,持续了近一千年。这个制度不会损害任何即得利益者,因为它不是从政治蛋糕的分配着手,不会影响政治蛋糕的分配。这个制度还能让政府推卸责任,因为当社会复杂矛盾无法解决的时候,政府可以将其交给民决团解决,于是避免了自己解决而来的责任担当。他还能帮助整个社会培养良好道德,因为老百姓在能够决定案件的过程中,很自然地会以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心来历练自己。这个制度也符合党的路线——群众路线;符合党的理论,人民当家作主;符合执政党在各个阶段提出的所有政治诉求。这么好的一个制度,绝对是执政党所需。另外这个制度还能解决我国一直担心的朝代轮回问题,因为它能有效地避免朝代革命。可以说,它能帮助执政党要解决的大部分社会问题,并不伤身体,不必大动干戈。国保的领导听了也表示赞同。

然而,然而,到了今天,这一切怎么都变成这样?我陈泰和一直在正大光明、公开敞亮地宣介、推广、号召这个制度,所想所思,就是为了这个国家和平稳定,避免战乱。在如今全国上下到处怨声载道的情况下,解决社会矛盾,维护永久和平。我哪点做错了?而且我一直自带干粮自掏费用。我出版《最普通的权利》花费了3万8千元(这个学校给报了),但是我写文章、给大家讲座这个制度、到美国交流学习第一手地地道道的民决团都是自己出钱,没有花国家的半毛钱,不说呕心沥血,但也绝对是精诚所至无怨无悔,怎么这么掏心掏肺地为了国家,也为了执政党的长久执政,如今得来的却是国家机器的重压和侵凌?是的,我是彻底被挫败了。我一个肉身凡胎,怎么可能对抗国家机器?但是,请问在背后操作国家机器的人,如果由于妳们的成功挫败我,使得这个国家缺少了一个有效手段缓解矛盾、消除怨怼、泯灭凶杀,从而让本已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治理国家的领袖们更加雪上加霜前途未卜,最终导致不可想像的后果的时候,你们是否想到,你们是犯了怎样的错误?我陈泰和提出的方案,有任何地方能够引起国家的不安、社会的不满?没有!你们要知道,正是由于我知道妳们的忌讳,所以我的任何活动我都会主动汇报给国保、政府,然而得来的就是这样的暗刀子伤人?

我深深地知道,这个国家的首领在艰难地管理着这个国家,因此大凡我行事都小心翼翼,惟恐给这个国家添乱。而我认为我提出的民决团制度能够帮助这个国家走向稳定繁荣,但我却没有渠道向这个国家的最高领袖陈明己见,所以,只能走现在的草根路线。在国务院制定拆迁条例的时候,我曾经很有远见地指出现在的办法解决不了这个矛盾,也按照国务院公布的邮箱寄出自己立法意见,然而那个邮箱地址竟然是无法邮寄的。所以,我费尽心机要将自己的洞见呈递上去贡献国家,但是却是报国无门。我曾经想成立专注于普通法和民决团的中国普通法研究中心,自带干粮自掏费用地到北京的中国民政部,得到的答覆是我必须挂靠一个部级单位才能成立。我一介草民,怎能高攀部长们?于是我作出的期望所有的政府层面能够接受的行动都铩羽而归。因此,我不得不通过自己的微薄之力,屡败屡战百折不回地继续我对祖国的满腔热情,贴本奉献。

所以,我在这里不得不面对公众,声明我所受到的冤屈并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说明:

第一,就我个人而言,推行这个制度是一件劳心劳力、费神伤身的事情。我为了写《最普通的权利》,以及维护自己的微博“新浪:陈泰和-民决团”,我坚持不懈地工作,起早贪黑、忘我工作,最终是对我自己身体的严重伤害,我得了相当严重的颈椎病,颈椎扭曲变形压迫神经导致我视力下降、腹部恶心、经常头痛、腿脚麻木。这样的自残,为的是国家利益,但得来的是某个当权者对我充满敌意,处处作梗,迫害打击。

第二,是我积极主动跟美国建立紧密联系,如果你认为这是叛国,那么我解释给你听。因为根据我的研究,民决团制度目前在全世界不少国家都存在,英美加澳新西兰,但是美国的是最科学最高质量最能够帮助社会实现公平法治、和平稳定的。因此,我这里需要美国专家提供纯技术的援助。然而,美国人也并非各个认同这个制度,因此要找到为这个制度无私奉献的美国专家是大海捞针,我这么三年的时间,也就找到了两个退休法官对这个事业对我本人热情帮助。事实上,有哪个美国人愿意为了这样的公益,帮助一个外国中国而不计报酬地无私奉献?

第三,如果我们学习法律错误,半桶水,那么可以以史为鉴。陪审团的翻译在满清末年就有了,如今通过我及一帮爱好者的研究,发现是彻底的错误。也正是这个致命的错误导致了满清时代中国的血腥杀戮、动乱革命。因此,既然我们学习法律,就必须是学到货真价实、品质优良的法律,使之能够造福国家。可惜的是,正如我经常指出,我们学习的大陆法系是假冒伪劣的法律,1945年之前的欧洲大陆基本都是专制独裁血腥动乱的国家。如今欧洲大陆的温馨法治完全是由于英美二战胜利后占领欧洲大陆对其进行法治的改造,因此我们学习德法的法律是45年之前专制的条文,却没有学习到45年之后英美法治的精髓,为何不学习真的法治呢?欧洲大陆的法国革命、德国法西斯难道不足以让我们引以为戒?

第四,我通过几年的努力认识了一批支持民决团制度的同仁,但由于担心中国的结社管制,所以从来没有私下地组织任何结社。我的微信群“民决团制度爱好者”曾有人提议设立秘书长会长,我都耐心地跟大家解释,要做到一个对社会法治有真正贡献的团体,我们首先自己必须做到平等相待,没必要设立任何组织架构,形成一个或是利益架构或是政治诉求架构的金字塔管理体系。因此,我们纯粹是为了传播正确的法治理念而聚集在一起的爱好者。不是形成一股政治力量,也不是要成为一个赢利组织,而是单纯地希望能够奉献祖国。

第五,要成功宣介民决团制度需要资金,我也在尝试募集资金。同样欢迎来自美国的资金。但是很遗憾,到现在为止,美国人没有提供任何资金给我的民决团事业。我想在这里说明,我欢迎美国资金,而且一旦得到美国无论是政府资助还是民间NGO的资助,我都将向政府部门马上报告,确保资金是为了普及民决团制度,而不是被用来惹当局起疑心的其他用途。我在这里也欢迎所有中国人为了中国的法治,捐钱、出力加入我,让我们中国的未来变得和平美好。

第六,我经常忍不住发表一些批评政府某些坏分子的言论和政府本身存在错误的言论,有时甚或给人感到极端,但并不等于我是反政府的异己分子。我批评政府,是为了政府更好。正如习近平主席说的那样,阿谀奉承的危险比100个敌人还大。所以,合格的公民不是对政府阿谀奉承,而是时时批评。我也会发表一些弘扬美国的做法,因为只有看到别人的优点我们才能真正的去学习别人,从而能够赶上别人,而美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但这一切,也许会被这股力量把我看成是反政府卖国。我在这里郑重说明,这里不存在任何国家的敏感性,仅仅是就事论事,在人类共同的价值观面前,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科技发达先进,谁做得好,作为民众就应该鼓励谁。

第七,我倒希望这股巨大的力量把对准我所花费的人力物力,用在那些甜甜歌颂政府,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的那些人身上。他们为何在明明看到政府有错误的时候,还口蜜腹剑地表扬政府麻痹政府。他们有的人甚至在歌颂朝鲜猛烈抨击美国,但是他们却在具体行动的时候,将妻子儿女送到美国读书生活而不是到朝鲜历练。我在此也正告那些阻挠我的力量,纳税人的钱要用在正确的地方,把注意力对向我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财。

第八,我所倡导的民决团不同于如今某些学者、其他人倡导的简单的民主、宪政、人权、公布财产、法轮功、宗教组织、恐怖主义、分裂分子等,因为这些都是当今政权的敏感神经,我也知道这些都会触动很大的社会不安,因此我从来不参与这些活动。其目的是不给政府添乱,但更主要的目的是我认为这些所有的诉求,都将会对国家造成不稳定,甚至动荡。以民主宪政为例,世界上学习这个制度的国家几乎都经历了痛苦的过程。因此我才推出民决团让整个社会能够进行无痛的清除自身的腐肉和烂疮,做到无痛改革进步。

第九,我很遗憾的是,那些认同我的理论的人,不少是当今可能不遭政府某些人喜欢的死磕律师、维权律师,道理是这样的,这些人遭遇了某些政府官员的不公平待遇,于是当遇到民决团这样一个绝对公平的理念时,很自然就会心生好感进而支持。因此我这里很多支持者是这样的,但是不要把我跟他们等同,我已经没有能力和精力象他们那样维权、死磕、挣钱,而是希望能够邀请他们将自己遭受的不满通过民决团这么个和平形式变成对政府长久稳定、和平发展的正能量。

第十,我想说明的是,民决团制度从来不涉及敏感话题,不关乎姓资姓社的问题,跟社会主义没有矛盾,跟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没有冲突,反而能够体现其中的精髓,如群众路线、人民理念等。美国英国从来没有在历史上、在今天尝试过在全世界或针对任何国家推广这个制度,它既不是价值观也不是世界观。而许多欧陆的国家,以及英美组成的被中国人笼统概括为“西方”的世界,从来没有正面的支持这个制度,因为,西方国家的很多国家,甚至反对这个制度,有点类似当初他们反对马克思主义一样。因此这个制度不是西方国家用来和平演变中国的道具,这个制度,纯粹是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发现它的好,发起启动的在中国普及认识并意欲引进移植的制度。我也希望通过我,让我们的政府好好看看这个制度。就如当初邓小平改革开放一样,借鉴国外的好东西。我们能从国外拿来马克思主义,市场经济,也许我们也会拿来民决团制度。

最后我想说的民决团制度很复杂,一般人很容易瞎子摸象,因此我们的祖先才将之翻译为“陪审团”。就从这个错误认识来看,要说这个制度会对国家有危害就是可笑的,就像你拿着一支先进武器,都不懂得用怎么能够伤人?这样,在我国的现阶段,要让它的真正面目、本质被国人认识清楚理解正确都成问题,何谈其他?现在国内存在的陪审团的解读,基本错误。所以,我现在义务在做一个矫正工人,矫正我们对它的错误认识。我也希望背后的那股力量,能够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向你们阐明这个制度。其实即便在美国,人们也对他有很多偏见,因此美国政府根本无心来推广这个制度。但这个制度是伟大的,美国有幸地由几十个国父们确立了这个制度,从而有了今天。我相信中华民族有了这个制度,也有有同样和平稳定先进发达的明天。

总之,我想对这股暗地里操纵我的力量说,我所作所为都是有利国家和政府的,你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对我的正常生活产生了非常严重的恶劣影响。我的同事、朋友都以为我跟国外有着不可告人的勾当,我自己的营生方式想做的经济项目都被这股力量时时破坏。我做的所有事情正大光明,我知道高科技的世界里,我几乎是个透明人。我的电子邮件可以被监控,我的电话可以被监听,我到哪里也许有人跟踪偷拍,我的网络被人骇客…但这一切,我都会浑然不顾,因为自己心底无私坦坦荡荡,我没有任何遮掩躲避,更不会有任何反击手段,我欢迎妳们的任何监控和跟踪,因为我的任何行为不会对这个国家有任何一丁点儿的损坏。但,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在这里向这股力量做个说明。我所作所为,是对这个国家贡献巨大。我自己摧残着自己的身体,花费着自己的血汗钱,所为的是这个国家长久政局稳定、和平温馨,民族复兴。如果有人认为我是卖国,或者是做错了,或者是犯罪了,请不要在背后对我进行这种暗地里的迫害。请直接跟我说,或者抨击我,或者逮捕我!

(本文为了保护某些当事人的隐私,用的是化名,但事情绝对真实,有关部门想知道真名我随时配合告知。)

 

来源: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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