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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歌》广传唱,常伯阳影像展获艺术家支持

时间:2014-09-21 23:16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三月期满警方仍继续侦查,律师终与常伯阳会见

常伯阳狱作《囚歌》广传唱,影像展获艺术家支持


2014年9月4日,常伯阳的代理律师庞琨到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了解案情,得知该案侦查期限延长一个月。同时,在律师和公民们坚持不懈地关注与抗争下,警方终于放弃了对律师会见常伯阳的阻挠。

2014年9月5日,庞琨律师和冯延强律师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了常伯阳,这是常伯阳被刑拘101天后第一次见到律师。9月10日,马连顺律师也前往会见了常伯阳。

狱中作《囚歌》:坐牢是为恶人赎罪

据庞琨律师所述,常伯阳律师现在精神状况非常好,自信、乐观、坚定,在看守所内常锻炼身体。常律师感谢所有关注律师权益和公益的朋友,感谢大家为公义付出的努力。

常伯阳律师被刑拘后,警方先后调查了二•二公祭事件、公民同城聚餐、到香港大学参加研讨会等事,最后才调查公益机构郑州亿人平,刑拘的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报捕的罪名是寻衅滋事,批捕的罪名是非法经营。

常伯阳律师虽是公益机构郑州亿人平的法人代表,但他本人不参与、不干预机构的实际工作。郑州亿人平以帮助乙肝病毒携者、残障人士维护权利、促进平等就业为主要工作,不存在任何“经营”行为,更不存在任何非法经营的行为。

常伯阳律师是因履行职务(要求会见被刑拘的姬来松律师等人)而被带走刑拘的,这是郑州公安机关对他依法履职的打击报复和陷害。常律师没有任何违法之举,更不构成任何犯罪。受常律师的委托,两位辩护律师将会对郑州市公安局常伯阳案件专案组和郑州市检察院批捕科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刑事控告。

常伯阳律师说:“公益无罪,我光明正大”,常伯阳并且说“坐牢是在为恶人赎罪”,并将此写入了在看守所中写就的感人诗作《囚歌》。常律师并且称,他希望更多的公益人士为追求公平正义而继续勇敢前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囚歌》广传唱,影像展获艺术家支持

庞琨律师在网络上发布了常伯阳的狱中诗作《囚歌》(附后),这首诗作在网络上发布后,引发很多网友在微博、微信上传自己制作的朗诵录音、演唱版的音频或视频。歌手于浩宸也将其谱曲演唱,在社交媒体广为流传。

9月初,一份《“常伯阳律师影像展”展品征集启事》,公开征集与常伯阳工作、生活有关的照片、画作、卡通、书法、视频等影像资料,以及新闻报道、网贴、以及记录或追忆文章。征集内容还包括常伯阳被拘捕后社会各界的反响及声援行动。影像展的筹备工作已经获得了一些艺术家的支持,正在紧张进行中,9月20日将有艺术家参与筹备工作的讨论。

 

附:伯阳《囚歌》

我在里面,阳光在外面

亲爱的父母,不要悲伤

这不过是

黎明前的 黑暗

我在里面,月亮在外面

亲爱的妻子,不要哭泣

月缺总会 月圆

我在里面,小鸟在外面

亲爱的女儿,不要仇恨

我在里面 是为恶人赎罪

也希望 为你们撑起一片

自由的蓝天

我在里面,你们在外面

亲爱的朋友,不要为我惋惜

外面的世界,何尝不是

没有围墙的 牢监

 

【背景介绍:常伯阳律师被变换罪名拘捕案】

知名公益律师常伯阳,曾发起“三鹿奶粉志愿律师团”,为乙肝携带者、艾滋感染者、进城务工者、农嫁女等弱势人群代理了大量的公益案件,以及代理了有关宗教人士、少数民族人士、“被精神病”的访民等人群的维权案件。2014年5月28日,常伯阳被郑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刑事拘留,继而于7月3日被检察院变换罪名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常伯阳律师影像展”展品征集启事

乙肝携带者、艾滋感染者、进城务工者、农嫁女、宗教人士、少数民族人士、“被精神病”的访民,他无一不关注;义务普法、维权诉讼、公益调研、反歧视立法倡导,他无一不参与——而这,却成了他自己的“罪行”!他就是公益律师常伯阳。

他被抓之后,警方和检察院把他的“罪名”变来变去,如同在餐馆换一道菜般玩弄法律,侮辱众智;又公然违法,拒绝律师会见;更兼不顾民间呼声,接力绝食亦不能动其肆加迫害之心。

忠而见疑,信而被谤,正道直行,无怨无悔。常伯阳诸君,激于义而行为人先,立危墙而不易其志,求公义而入罪狱,陷牢笼而视如归。君子固然求仁得仁,然义人受难,乃国之不幸、民之祸殃。举凡良知之士,岂可袖手旁观!?

为展示常伯阳多年来的公益维权经历,为还原公益律师不可歪曲抹杀的形象,为彰显国人对正义的崇尚和对法治的追求,特筹办“常伯阳律师影像展”,该展览除在互联网展出之外,还将在国内外实地出展。现公开征集展品。

一、展品形式

照片、画作、卡通、书法、视频等任何影像资料,以及新闻报道、网贴、以及记录或追忆文章。

二、展品内容主题

与常伯阳的法律工作、生活有关的各个层面的内容,以及常伯阳被拘捕后社会各界的反响及声援行动。

三、影像资料要求

您发给我们的影像资料,请尽可能清晰,尽可能包含作者姓名、作者简介、以及该影像资料所记录的事件、所拍摄(或创作)的时间、地点。

四、提交方法

收集展品之电子邮箱为常伯阳家属邮箱:changruoyu31@gmail.com

如愿意提交画作、书法原件,请先拍照传给我们,然后我们和您联系取原件。

五、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14年10月30日24:00止。

感谢您的支持!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相关链接】

百名乙肝人士联名致信 呼吁郑州司法善待常伯阳
http://www.bloglovin.com/viewer?post=3018696511&group=0&frame_type=b&blog=4963841&frame=1&click=0&user=0

艾滋儿童入学歧视受助人:常伯阳律师被拘不应该 愿出面作证
http://www.sg2db.com/1222324.html

国际反歧视机构公开批评抓捕常伯阳
http://www.bwsj.hk/a/zuixinshishi/2014/0718/9077.html

79名农嫁女致信郑州警方要求保障常伯阳的会见权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yl-08152014143118.html

各地网友为常伯阳庆祝生日
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4/08/201408151709.shtml#.VAVGW-NdWok

英国法律界、公益界人士在伦敦集会研讨常伯阳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aa7be0102v1cc.html

欧洲百万律师协会致信中国国家主席:关注常伯阳被拘捕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aa7be0102v26h.html

就维权律师常伯阳、浦志强、姬来松等被关押事件,国际司法委员会致信习近平:
http://www.icj.org/the-icj-urges-chinese-authorities-to-release-lawyers

来源: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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