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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领唱的歌—–致韩正、龚学平先生的信

时间:2007-01-16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陈良宇领唱的歌

—–致韩正、龚学平先生的信

[编者按]
   本信已于2006年9月28日用邮政特快专递分别寄送韩正先生(EP343278378CN,康平路165号)、龚学平先生(E0480288363CN,人民大道200号)。这次他们或许会遵守国家信访条例,按规定时间认真给信访者回复,这也给上海市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出一个好的表率。信中指出的上海司法不公正问题,应当首先引起中共上海市委委员、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委员的重视。

中共上海市委代理书记韩正先生
上海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先生:

   您们好

   首先祝贺韩正先生任代理书记,希望您在其位谋其政,不要敷衍了事。我6月20日将申诉信用邮政特快专递(EMS编号:EP343278396CN、EP343278404CN)分别给龚学平、陈良宇先生寄送,也用汇通快运(编号:021110069177)给韩正先生寄送,您们的办公部门应该能收到,但至今已有3个多月,尚未见到您们或信访办的回复。我知道,国家信访条例对上海市这个独立王国没有约束力。我在6月20日给陈良宇的信中已经指出,“这些事都发生在您主政时期,不知您是否知情?这已是举世闻名的上海丑闻,您应该知道。或许,您已大权旁落,或许,您原本就是一个无所作为的昏庸官僚,对下属部门的为所欲为是无可奈何的。”现在,真相大白,他自己就是一个为所欲为、为非作歹的贪官,上梁不正下梁歪,上海坏人当道好人受冤也是理所当然的。

   我还记得6月30日在东方艺术中心音乐厅陈良宇率领上海的党政要员登台放歌庆祝党的生日,7月1日也是我的生日。我受妻子邀请去听歌,当然仅是个观众。您们就不同了,既当观众,又做演员。或许是缘分吧,一个被迫害者与权势者坐在一起看戏听歌,你们坐在12排,我坐在15排。平时您们高高在上,怕见老百姓,更怕见申冤上访的市民,即使您们的信访部门回复上访来信也是敷衍了事。这天我就坐在您们旁边,但我没有借机向您们当面申诉,不想破坏大家看戏听歌的雅兴,因为伸张正义的方式、机会与时间还很多,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确,我很欣赏您们的歌声,陈良宇的做秀水平也很高。“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山,老百姓是海,老百姓是共产党的生命源泉。”唱得多动听,唱完了,您们这些上海的党政要员还记得这些歌词吗?有的还在做伤天害理、欺压百姓的坏事。陈良宇及其跟着他鱼肉百姓的这批贪官污吏肯定不把老百姓当一回事,连老百姓的保命钱也敢私自挪用,上海就是这帮人的家天下。

   贪官污吏当道,上海就不会有安宁,也没有司法公正,法官屈服淫威,就成了他们的家丁,充当他们非法聚财、迫害忠良之士的帮凶。法律在上海仅是摆设品,实际起作用的是帮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上海的冤假错案不少,而且冤得离奇,错得荒诞。一本被当时的上海市长徐匡迪、副市长周禹鹏都称赞的好书,又是同济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出版物,居然主编冯正虎要为出版这本书坐牢三年。为民请愿的上海律师郑恩宠因揭露上海的贪官污吏与不法商人的勾当,也被蒙受冤屈,坐牢三年,现在还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上海的法院不仅制造冤案,而且还敢藐视法律,知错不纠,无赖到底。在简单的司法程序上也照样制假,对抗法律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冯正虎状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官司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为挽回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败局,不惜对抗法律,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无视坐牢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索性剥夺上诉人冯正虎的诉权,连做做样子的司法程序公正也不要了。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职工陈询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冤枉,坐牢400天后无罪释放,嗣后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国家赔偿,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应当7天内受理的,却被拖至一年之久未作出立案与否的回复,在受害者走访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又向全国人大代表申诉后,上海法院才通知她已立案,但不肯出具书面的立案通知书,还要偷偷摸摸地拖延下去,要求法院的兄弟检察院赔偿实在太难。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为什么对上海的司法不公正没有监管力?您们曾与陈良宇共驱上海滩的三架马车,一定比我清楚,希望您们比他清白,能继续为上海人民做一些好事,拨乱反正。

   我6月20日致您们的信中提交了我致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申诉状《司法不公正是社会不和谐的祸根—-冯正虎状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及修改稿《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冯正虎的冤假错案》,并请求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支持我的提案—弹劾违背宪法法律的法官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不知您们是否审阅过?我可以补寄一套,并附上当时致陈良宇的信,我也不赘言上次讲述过的事由。今天,我向您们提交再次状告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申诉状《从出版自由权到行政诉讼权的抗争—-冯正虎再次状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您们评判,并转呈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上海人大常委会。也请转呈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巡视组,请中央关注上海的司法不公正问题。

   谢谢,您们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文章,我会与您们保持联系,乐意为您们提供人民的意见,供您们决策参考。

   收到后,请回复,谢谢。

         此致

   敬意

上海市民:

冯正虎

2006年9月28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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