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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中国公民诉权不可侵犯

时间:2013-05-15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我要立案——维护中国公民诉权的道路》前言

《我要立案——维护中国公民诉权的道路》是中国公民维护诉权运动的专辑,分上、中、下三册,约77万字。“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的道路,冯正虎与其他部分不愿做奴隶的公民已率先行走,我们的经验可以与所有要求诉权的中国人分享。争取与维护公民诉权,是司法改革的切入点,是依法治国的起点,也是保障人权的基础。

《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而且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超过法定期限,法院既不受理案件又不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这就是司法不作为,即非法剥夺公民诉权。这种公然抗拒法律的司法无赖行为,已成了阻碍中国司法公正的绊脚石。

公民诉权的丧失,这就意味着公民的所有合法权益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没有诉权的人,不是公民,是奴隶。一个地区有一件司法不作为的案例发生而得不到纠正,这就标志着法律在这个地区没有生命力,司法是不公正的。公民没有诉权,依法治国就飘渺虚无。

温家宝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这么简单的法定立案程序,法院都可以不遵守,这些法院还能坚守审判中的司法公正吗?司法不作为的上海法院居然公开标榜自己“司法公正指数连续5年位列全国法院第一”,岂不可笑吗? 今年人大代表大会上,最高院工作报告获得605张反对票,占总投票数的20.6%,是五年来最高的。

中国的法律样样齐全,但公民的诉权却没有保障。有法不依,法律势必名存实亡。被剥夺诉权的民众只好“信访不信法”,冲向党政部门不断上访,成千上万的访民集会北京抗议,或是逼上梁山、暴力反抗。没有法治,没有司法途径,利益对抗的中国公民只能处于一场又一场恶斗,永无止境。

本书上册《思考与行动》,收录了33篇关于维护公民诉权的主要文章及报告,揭示了维护公民诉权运动的历程及具体的操作方法。冯正虎从2007年9月遭遇立案难而引发了关于维护诉权的思考,到2010年8月3日提出《我要立案》一文,正式宣告发起维护诉权行动。2011年1月189名上海市民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清除上海司法不作为恶习及罢免法院院长的市民建议书》,到2012年1月有1060名上海市民签名联署《维护公民诉权的请愿书》,市民纷纷起来,走进法院,走进人大,走上街头,走上网络,我要立案,争取诉权,挽救垂死的法律,唤醒法官的良知,推动司法改革,建设法治国家。

本书中册《冯正虎的案例集》,收录了《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冯正虎36个案例》一文及36个典型案例的诉状。2011年冯正虎编撰4集《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 http://is.gd/aOWOOE ),有190位诉讼当事人的430件案例,在上海法院里遭受司法不作为的侵害。这个公开揭露的司法不作为数据仅是冰山一角。在此,冯正虎以亲身经历的36个典型案例来见证上海司法不作为的问题。4个刑事、行政再审案件,32个行政、民事的第一审案件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36个案件各自实体内容不同,但都有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尚未审判就被非法剥夺诉权。冯正虎遭受的侵害,也是很多人的遭遇,受害者可以分享冯正虎的诉讼经验,并把冯正虎的诉状作为诉状样本,依法维权。

本书下册《公民请愿》,收录了《上海市民维护诉权在人大请愿87次/周记(2011年4月—2013年2月)》、《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在法院请愿307次/日记(2011年7月—2013年2月)》二篇纪实报告。固定每周一下午(除了节假日),近百名维护公民诉权的市民代表集体上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截止2013年3月已有91次(周)请愿活动。上海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代表集体静坐法院要求立案,敲碗鸣冤抗议司法不作为,截止2013年3月,在法院请愿活动已达320次(天)。中国老百姓是最善良、最守法、最有忍耐力,为了守护一条最简单的立案程序法规,已经和平请愿数百次,而这些有钱有势的官员却麻木不仁,视国家法律为粪土。市民的上访次数与当局的执政能力成反比,司法不作为的背后就是政治不作为。维护公民诉权运动已势不可挡,公民请愿行动每天每周还在持续中,此伏彼起。

李克强总理代表新一届中央领导人誓言: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对法律敬畏,对人民敬重。习近平主席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我们相信新一届中央领导人说话算数,不会空谈误国,而在实干兴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不断为人民造福。从归还公民诉权做起,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与尊严,决不允许任何法院或法官非法剥夺公民诉权。

归还公民诉权,法律就有了权威与尊严,法治就有了立脚点,法院及法官也就有存在的价值。而且,只要民众感受到诉权不可侵犯、司法救济的途径畅通无阻、法院有公信力,如今“信访不信法”的局面就会自然扭转,大家都用依法讲理的方式来解决各类矛盾与冲突,整个社会才会回归和谐稳定。

冯正虎

2013年3月25日

《我要立案——维护中国公民诉权的道路》(上册、中册、下册)电子版下载阅读 http://is.gd/0aSJ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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