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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非法软禁中的上街辩论

时间:2008-10-01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2008年8月17日是六四天网倡议的817全国全民维权日——敢怒敢言敢上街,有权有理要诉冤。上午8:30常雄发、张水红等四位朋友登门邀请我去一日游,这些敢怒敢言、天天维权的人士,今天周日也要轻松一下,到上海郊外的淀山湖,欣赏水鱼和谐,让大自然的宁静感化自己的心灵。

但是,我们的旅游兴致却被草木皆兵的警察破坏了。当我刚跨出仁和苑的大门时,两位监管我的便衣警察随后跟出,问我:“冯老师,你去哪里?”。 “不知道,由朋友安排,去旅游。” 我一边回答,一边进入来接我的小轿车里。我们的车子徐徐驶向小区门外的路口,然后停下,等候警察派车来陪同我们一起去。我是很照顾这些监管的小警察,不为难他们,让他们的领导来做决定。

过了一会儿,一辆警车赶到,下来的是杨浦区公安分局五角场派出所的李所长、一位穿制服的民警及另一位便衣警察。李所长慌忙赶来阻止,“冯老师,你不要与他们一起去。你要旅游,我们可以派车陪你去。你下来,我们可以谈谈。” 我也没有想到,我与朋友的外出旅游会使他们感到如此恐惧,好像要出什么大事故的样子。我就下车,在路边与他对谈起来。我告诉他,“你们不必担心,我与朋友出门旅游散散心,不会有什么事的,你们的车子可以跟着一起去。”

李所长没有道理可以说服我们,又没有上头同意放行的许可。一急之下就讲实话了,但都是一些违法犯忌的话。他说:“现在北京奥运会期间,上面规定你不可以外出,我们只好执行。”我当即反驳:“你们凭什么可以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谁是上面?胡锦涛不会,俞正声不会,上海市公安局的张局长也不敢。如果你们的顶头上司敢写一份限制我人身自由的禁令,我保证自觉遵守,我是一个连恶法都会遵守的人。”李所长忘记了他是在与维权人士打交道,我们信奉的是法律,我们的工作就是维权,怎么会对这些口头的非法的禁令买账。我干脆一句话:“你拿他们的工资、领他们奖金,你应该听话,我们没有义务去听他们的这些非法规定。”

李所长今天身穿制服,有了权力的优越感,说话口气也大了。他的一些言论招致我们的当场反驳,我们也有兴趣与他当众辩论。在我居住小区门口的大街路边,李所长开始与我争论,后来又与常雄发争论,其他警察、我们的一些朋友、陆续围观的路人都成了听客。其实,李所长是一个讲实话的人,他当众道出了其他官员只做不说的违法事实,他真实地说出了这个社会的错误现实:权力大于一切,奥运会是当今最大的政治,为了政治的需要,可以不讲法律;党国的利益高于一切,而不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了党国的利益可以牺牲人权。我们明确指出这些言论与行为是违反宪法法律、甚至违反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及中共十七大的政治路线。我们对他这些言论的激烈批判,而不是针对他个人的。我们辩论期间,正好有海外媒体记者来电话采访,李所长不愿接受采访,我也代他回绝了。我们在炎日下的辩论持续了一个半小时左右,我也出了一身汗,真是痛快。站在大街上想说就说,要比在网上发表一篇文章、签一个名,痛快百倍,有做人的尊严。

最后,李所长也不谈政治高论了,吐出苦楚,我们也谅解,并达成妥协。我们暂时不走,等他的领导回复,他请我们去喝茶。我的朋友将小轿车停回小区内,我们随同警察一起去我家对门的万达商业广场,在一家甜点心的饮料店我们就坐了,各自点了冰霜或冰咖,由李所长买单。我们彼此已不再针锋相对,而是平和地聊天。等杨浦区国保警察的李科长一到,李所长才放心地离去了。这位李科长希望我们帮忙,考虑他们工作的难处,是否等奥运会结束后再一起去旅游。其实,我们并非刻意要与警察作对,他们侵犯我们的权利,应当有歉意,以协商的口吻与我们商量,我们也会考虑现实,有条件地接受。时间已是中午11:30,我们决定不去淀山湖,去附近的小南国饭店聚餐。我们五人一桌,边吃边聊,大家很快乐,我也感谢朋友们的关心。在我们旁边一桌是三位便衣警察,他们边吃边监视我们,这是他们的工作。

直至下午1:30过后,我们聚餐完毕,警察与我们一起回到我居住的仁和苑。我送走这些朋友,就回家了,继续享受非法软禁的生活。

冯正虎

2008年8月18日上海仁和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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