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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7月20日(总26期) 公盟走投无路,但天无绝人之路

时间:2009-07-22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督察简报
 
2009年7月20日(第7期)总26期                       护宪维权网•冯正虎编
 
 
公盟走投无路,但天无绝人之路
 
昝爱宗(浙江)
 
   北京公盟的许志永先生太富有理想主义情绪了,错以为共产党“本善良”,可回到现实,被猛地击了一棍:以偷税为名,处以142万元重罚。
其实我知道,这事早晚都会发生,暂未发生是因为时间未到。看看共产党的当代史就可以知道,麻雀一撅屁股就知道它要拉屎了,吃的是什么就知道它拉什么屎了。共产党本质上是非常惧怕组织的,不但它完全控制自己的组织(它不放心),还严密控制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共眼里,公盟就是一个异己组织,它不灭你灭谁?
 
   有人说共产党有八大民主党派,可翻翻历史书就知道,1949年以后从没有正式成立过一个新党(1998年民间成立的中国民主党被政府列为敌对组织),八大民主党派都是1949年之前成立的,不算共产党的功劳,但却都一律成为共产党的亲密朋友,“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现在从中共既定的法律上看,新成立党绝无可能,风险极大,而且它对组织化的东西历来都严密防范,不留任何余地。不过,是制度总能找到漏洞和缺陷,比如人们可以自发成立志愿者组织,就像业主们可以自发成立业主委员会一样,志愿者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就是合法的。公盟作为公益组织,即NGO,不应当以公盟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出现,即公盟不能再上“中国特色”的当,而要谨慎、务实。公益性质的NGO借公司的壳出现本身就不对,中国的公司有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管理,有收入就要纳税,比如国税要求纳税人达到月收入5千元的标准就要登记报税,你不报他们就以群众举报为名查你偷税,你还能说什么?
 
   至于法律不公正,制度有缺陷,是另外一回事。在制度没有修改完善之前,名为公司、实为NGO的公益组织确实无法规避他们的监管。为此,我认为公益组织不应当以公司形式出现,而应该以志愿者组织出现,比如公盟就是公盟志愿者联谊会,就是公盟志愿者的个人行为,只不过是个人联合起来,或志愿者走到一起来了,比如举办法律研讨会,比如到四川灾区赈灾,比如慰问访民和艾滋病患者,比如看望邓玉娇等等,至少不受那部公益组织也需要纳税的恶法所制约。
 
   当然,成立志愿者的组织,依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老共们要收拾总能找到把柄。比如你有外面的钱进账(赞助),他们可以查非法经营,可以栽赃,又有什么办法呢?是的,你就叫公盟志愿者联谊会,让他们来对付这个吧,虽然法律不能明确保护志愿者组织,但也没有明确禁止志愿者及其组织,就拿志愿者做事,有关赞助就直接由个人接收,就像牛博网的罗永浩一样把网友捐款打入个人帐户,然后捐给灾区,有明细有证据就可以放心了,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政府非要罗织罪名让其下狱,那也是躲不过去的,但这样至少让政府下一番捏造罪名的功夫,而且他们一开始就证明是错的,将来还会一错再错,错上加错,就让政府承担这个错上加错的成本吧。
 
    公盟落难,我在论坛上留言,直指有关部门“胡来”,胡来即胡折腾。他们折腾,确实无法阻拦,上帝让谁灭亡,必先令其疯狂。如今公盟走投无路,但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所谓北京国税、地税的处罚,我认为吓唬第一,处罚第二。不理会这个罚款,公盟账上也确实没钱。若是公盟就此停下来了,也就让他们达到了目的。所谓142万元的处罚,也是一个零,因为你是NGO,你没有营利,更不是经营,罚什么?他们不过是吓唬人而已(中国的法律仿佛泥巴,中石化陈同海涉案近2亿,死缓;许霆非法占有他人卡上17万则要无期徒刑),很多司法白条举不胜举,而且他们税务部门将等着上法庭当被告。比如公盟不服处罚,对税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再是告到法院,一审二审,过程很重要,每一个过程就是揭一次政府打压公益组织的伤疤,政府先是折腾别人,最后他们会发现真正折腾的是自己。比如民政部下文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其实就等于承认中国合法成立了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成都民政部门取缔秋雨之福教会,其实就等于承认成都正式成立了秋雨之福家庭教会。现在秋雨之福家庭教会要求行政复议,民政部门不敢受理,但至少秋雨之福教会没有胆怯和退缩吧,退缩和胆怯的恰恰是动辄以取缔为名压制民间组织成立的政府机构。
 
   中国处于转型时期,就是政府失信、民心混乱需要重新拾起公信和民心重振之时,公盟需要继续走上台面,彻底裸体当NGO,当志愿者,丢掉借公司这个壳的幻想,公司从来都不是NGO,公盟以前缴纳的6万税款也是多余,这6万元完全可以用在志愿者公益服务上面,真正让受益者得益,至少可以帮国家少开支,这才是真正的爱国行为。
 
   现在,我明确支持公盟就五倍罚款的处罚提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通过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在诉讼过程中为公盟的公益组织进行司法定性。如果官司不赢,彻底败诉,对于中共政府来说也不是一盘什么好棋,毕竟你宪法上写着普世价值,实际上却没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这算什么宪法?这算什么尊重和保障人权?
 
   所以我说,没有熬不过的黑夜,也没有永远迟到的正义,即使公盟真的因此停办了,许志永博士真的因此而身陷囹圄,那就更证明了许志永做公益事业的正确,也为公盟这个真正的NGO做了一个大广告,公盟也就成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启蒙。公盟一天得不到认可,就说明我们争自由的路还没有走完,我们就要一天天推进。争公盟的自由,就是争我们每个人的自由,包括结社自由、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自由不分你我,不分地域,不分身份,你若不珍视自由,自由就会离你远去。
 
2009年7月17日
 
原载昝爱宗的个人专栏:道路 http://aizong.org/
 
 
 
民教员讲义之八 :特别的课给特别的你  
 
 
给老爷们上课:你们干的什么破事
 
–声援许志永与公盟–
 
翟明磊 (上海)
 
 
 
   公盟,一个长年致力于公民维权与社会正义的民间组织,被罚巨税,然后查抄,然后取缔。这是最近最大的一起倒行逆施案,让我们知道中国不仅有“文字狱”,还有“组织狱”。几个年青人组织起来做点公益的事,就会碰到这样的麻烦。
 
   老爷们,你们以为自己在害许志永,在害公盟。其实最终是害了自己。
你不能禁绝民间组织,正如你不能禁绝生活。
 
   我常和老爷们讲,我们民间组织和你们没有别的不同,都是为了社会稳定与和谐,不同的是你们要的是静态的稳定,让人们不说话,不争权,不冒气,以为社会就能和谐了。这是做梦。我们要的是动态的稳定,各个人群,各个利益团体争取自己权利,互相制衡,这就是动态稳定。
 
   公盟负责人许志永和他的同事滕彪,玉闪,子云,我都认识,沉稳,坚毅,朴拙,浪漫是他们的共性,许志永还是海淀区人大代表。他是孙志刚案上书人大,最终取消收容管理条例的三博士之一。许志永一次次在维权中被暴徒殴打,绝不还手,是一位和平非暴力主义者,近年他的思想更加沉稳。这位法学博士心中的梦想是中国的和平、法制。和平救中国!
 
   许志永被查抄,被税务,工商突击的事,我都遭遇过。许志永说:他感觉象行进在路上,一大堆垃圾扑面而来,他擦擦干净就继续上路。
我认为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老爷们被自己处处树敌的思路限制住了。看谁都象敌人。这是专制体系中人心里的常见病。我知道许志永是个热心,开放的人,心中没有敌人。而那些老爷不明白,打压许志永是在打压自己的朋友,在削去自己的左右手。
 
   许志永当然不是顺民,公盟有自己独立立场与工作方式,与政府不同,也不在政府控制范围之内。但许志永们与政府有共同的敌人,那就是暴民,一旦暴民起,个个做杨佳,那就是整船沉没。
 
   民间组织最核心的精神是在顺民与暴民中我们有很多光谱选择,我们可以做公民。政府要明白,让全民做顺民的时代是不可能的,怎么办,多训练武警官兵,多训练县乡长应付紧急动乱行吗?大发钱财补贴百姓,对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镇痛行吗。任何人都明白,短时有效,长了完蛋。这好比一个严重得猪流感,萨斯的人,你光用冰袋行吗?
 
   老爷们,你们感冒的不就是公盟为邓玉娇案辩护,为毒奶粉受害者辩护,为承德冤案辩护,写公民维权手册,似乎让政府面子不好看。可是你的猪脑子有没有想过:如果没有公盟的律师们用法律途径为邓玉娇主持公道,全国愤怒的网民情绪如何化解?如果没有公盟为毒奶粉受害者申请补偿,那些看着孩子痛苦的爸爸妈妈们如何办,如果把这些化解,平息的渠道都堵掉了,你能保证每一个人不成为杨佳吗?请你们死死记住杨佳杀人前那种绝望的心理,无路可走的心,中国人每个人都象杨佳,权利意识,法律意识都起来了,却无路可走,现在你们查封维权律师,查封公盟,想让人民再跪下去,怎么可能!你不让他们有个说法,他们自己要个说法!
有一位著名作家说过,中国老百姓,要么长久跪着做奴隶,一旦站起来就是杀人。
 
   公盟与许志永同仁们做的是,既让老百姓站起来,又让他们学会妥协,商量,平等,不杀人。我觉得公盟是代表中国前进的大方向,是进步的。这也是许志永视某些部门如垃圾的自信所在。
 
   你要面子,还要里子?要里子,你给许志永发奖金还不够呢,你要面子,老爷,我告诉你,总有一天,你裤子都没有啊。
 
   老爷们也许要说“啊呀,我们不是不要搞民间组织,只是你们太不听话了,要是你们象慈善总会,红十字那样多好,让你们做什么就做什么,让你们帮忙,就帮忙,让你们帮闲就帮闲,大家快乐。为什么不听话嘛。”
“或者你们可以做政府的代理嘛,大家思想统一多好。为什么要拿什么耶鲁大学的什么基金呢。”
 
   听着老爷们,实在要给你们上点课!
 
   为什么有了官办的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还要民间公益组织。政府一直没搞懂这个问题。为什么需要民间公益组织,有很多理论。最简单也最直接的说法是需要人民帮助人民。政府再能干,公务员有限。只有人民互助,才能脱困。官办的NGO他的任命,工作方式与透明度不可避免带上官办痕迹。永远不可能以平等方式帮助老百姓。其中弊端我不多说了,一,他们能受到监督吗?二他们有真实可靠的财务年报吗?并能公开吗?三,他们的头是对上负责还是对下负责?是选举出来的吗?仅举一例,我的朋友经常做义卖展览,只有借那些官方的NGO名义。结果她向我抱怨,这种募集的资金,某官办NGO机构要分一半。能用于慈善的只有一半。       
 
   政府一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公益要民间搞,政府不宜搞。这是因为政府的特性注定了他是等级化的,强制性的,为了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所以政府适合征兵,收税,治安,国家安全。工作不可能细到每个弱势群体,即使是民选的西方政府他考虑的还是大多数选民的利益。而民间公益组织则是为了最少人群最小的痛苦,能与服务对象平等相处,有专业热情,春风化雨不带强制性。所以老爷们让公盟处理什么毒奶粉补偿,公盟就会做得很好,很细心,受害者满意。你让政府做这个事,除了打压,没别的办法,因为政府,哪一个政府都一个德性,用强制。所以啊,聪明的政府把这些麻烦事交给公盟,最后掏钱就行了嘛,再说掏的又不是你政府的钱,你感谢公盟还不及,还给人家嘴巴子,有多笨就多笨,俺没有见过你这么笨的学生!(给你一鞭子)
 
   近三年,我目睹了政府分公益一杯利益许多恶劣做法。上海原来有个民间的社工组织叫乐群,由香港社工团体与上海民间组织合办。员工都是有基本社工训练,有热情的年轻人,他们的专业精神让我很感动。好,政府为了解决政府分流人员,也成立了社工组织,组成者都是分流的公务员。但是因为是政府的社工组织,他们有项目,有资金,工资要比乐群高很多。唯一缺的就是社工应有的热情,你想想分流的公务员怎能让他们对社区病残老太太真的有社工热情呢。       
 
   有人采访我说这几年政府对民间组织是什么态度,我说是打压。其实我心里最想说的一个词没敢说出来,——“催残。”别说扶持了,连人家发展好好的,就灭了人家,太不应该了。宴阳初乡建学院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我并不同意主办者温铁军的左翼观点,我是自由主义者,但我一定要说我要捍卫乡建学院办学的资格。好好的一个从事和平乡村建设的学校,实践宴阳初平民教育思想,被无故关闭。学员东躲西藏,一度想在河南重办未果。这里我要对一些媒体与自由主义者批评,他们在这个事件中,不仅没有站出来说话,还在报道中兴灾乐祸,这不是真正自由主义者的风范,这是同类相残。我与乡建学院不少成员熟识,他们不仅温和地从事乡建,而且自觉地调和政府与农民的矛盾。使维权人士转化为建设力量。
公盟又要成为一个被灭的例子,左的打,右的打,老爷们,你们打得自己左右不是人啊。
 
   最该打的是你们自己,去,打一下,“我糊涂啊,我反动啊,我猪油蒙了心窍啊。”
 
   接着讲。
 
   公盟为何注册公司,为何要交公司税,是不想要主管,主办单位,是想独立为人民服务。
 
   市场的主体一个个民营企业有主办单位吗,有婆婆吗,没有,为什么民间组织一定要主办单位呢?其实民间组织的形态更接近市场中的公司,同样是平等的网络状交换关系,这样就不适合主办主管的方式。而且主办与主管实际上也起不到控制的作用成了鸡肋,而很多单位因为怕麻烦又没实际好处,往往不愿意做民间组织的主办主管,众多民间组织投亲无门只有公司注册。于是众多民间组织都象公盟一样为善款交公司税。不解决这个问题,大力发展民间组织就是空话。
 
   奶奶的,老爷你要是捐个希望小学,我还向你收个税,你高兴不高兴啊,不高兴是吧,那民间组织怎么高兴呢,他们天生贱吗?
 
   控制,控制,以为控制就有一切,总有控制不住的时候,就是顺民个个成长为暴民,而暴民人数多于警察军队的数量。怎么办。所以老爷学生们,跟我一起念三遍:“控制,控制,呸!呸!吐掉。”        
 
   有人说主办主管单位的制度是害怕民间组织独立,可是,不独立又能叫民间组织吗?      
 
   独立肯定是民间组织的命运,不独立,我们怎么为社区服务,如果永远是政府工作的补充,不必要有民间组织,不独立又如何在政府与商业中找到第三方的位置,不独立又如何调解政府与民众的矛盾。不独立,民间组织有公信吗,公民社会是守法的但不遵命。 
       
   如果公盟不是独立的,那些毒奶粉受害者,怎么会相信他们,如果公盟只是政府的帮闲,谁会去找他们。如果不独立,如何向政府向企业为受害者争权利!
 
   无形的压力,有形的控制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何时能摆脱这种迂腐的教条!
 
   现在这么多民间组织抗议你们查封公盟,这么多人捐款支持公盟,你还不明白吗,老爷,民间组织只能是越来越独立。       
 
   民间组织没有合法身份,造成什么呢,官方的公益组织垄断了大部分公益资源。有一家民间残疾人团体要求申请注册,不行,理由是:你们当地已经有类似组织,什么组织,中国残联。一个中国残联害苦了多少想注册的助残团体。这好比一个城市有了一家大超市,就不能开第二家了。这些官方公益组织不仅垄断了资源,而且别无分店地让人民毫无选择权,目前在商业领域,垄断纷纷被打破,无论在通讯,石油,电力都出现了相似的几家大国有公司,只有在公益垄断依旧,凭什么?为什么?
 
   老爷们,你们是不是想搞个全国公益大拖拉斯啊。高,实在是高。再抽自己一巴掌吧。        
 
   我们并不说官办公益必定不佳,也无意与官办NGO对立,其实许多时候我们与官办NGO合作还是不错的,只是垄断肯定产生问题。         
 
   而真正的民间组织,不仅做好事偷偷摸摸,上交的税苦死了。我曾所在的公益组织应付多次税务工商大检查,完全以公司要求我们。三名工商官员闯进我的组织,见文件就翻,令人心寒。     
 
   当时我们是最早民间草根公益的支持机构,应当是政府扶持的对象,可是我们从没有得到政府关爱,相反诸多猜疑,往事不堪回首。       
 
   我想强调民间组织一定要放开,其实政府最怕的组织,你不放开,他也会搞,比如黑社会,而一些温和的组织一定要通过扶持才能催生。我在调查工人组织中发现,深圳的工人组织较多,与企业主谈判的可能更大,所以局势稳定,偶有不安定,政府也可以找到对话者,而相反如东莞一带,几乎没有工人组织,结果工人砸机器的无理性事件较多。所以民间组织起来没什么可怕,组织起来的只有更理性,相反如果没有公开合法的社团,一些秘密社团反而更易吸引人员加入,控制更成问题。另外建议政府根据财税2007六号文,加快对社团法人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现在企业向民间社团法人捐赠暂时还不能抵税,这限制了民间社团组织在本土吸收资金。有的人说:你们民间组织拿美国人外国人的基金,可是大量的中国民间组织如果没有海外,港台的基金生存又从何来,政府不会购买我们的服务,民间基金会成立难上难,我们从何来获得资金呢,其实中国经济靠引进外资搞上去的,中国社会发展引进点外资算什么,而且象加拿大这样的政府,国民规定政府每年必需拿一定比例的钱帮助国际社会,这钱不拿干嘛。
 
   要想让中国民间组织改善与政府关系,强制是不行的,政府购买公益服务自然会拉近与中国民间组织的距离。其实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反对派,众多民间组织埋头公益。社区组织多了,公益组织多了,老百姓互相帮助的力量就强了,对谁有好处,对谁都有好处。
 
   老爷们,你们要有点社会学常识就知道,组织化的正常人群,思考往往是理性的。而且组织也会自动限制成员的不理性冲动。杨佳为何杀人,他一个人啊,没有人商量啊。当时要有个人商量,有个人抽他一个大巴掌,“兄弟,你疯了,你媳妇滋味还没尝过呢,就想死啊!”没准杨佳不会死呢。
 
   分散化的个人往往陷入恐惧,害怕,绝望,以及延伸出的仇恨中,弱者会先发制人,用力过猛。而这种情绪更是暴力产生的原因。         
 
   老爷们,你们不让公盟这种“善势力”成长,成长起来的只能是“恶势力”。不明白吗,回家叫你妈买点肉补补脑子!
 
   错了,你们是肉吃多了,叫你妈买点泻药清清肠子。
 
   美国许多社区有邻里守望组织,标志是一只眼睛,就是邻里互为承诺在出门时为对方守望。要知道再好的小区,警察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巡逻在你门口,一天中二十三个小时,盗匪都有可能有机可乘,但有了邻里守望组织,安全系数大大提高。       
 
   在荷兰,经过民间公益组织的提倡,严重身体残障者每月可获得三次性生活的政府补助,出现了不少性义工。 
      
   这样的组织,政府是想不起来的。也做不出来的。而民间组织的活力与生态正在于千奇百怪如同生活一般丰富。
       
   你不能禁绝民间组织,如同你不能禁绝生活。    
   
   下课!下堂课你还要继续胡闹吗?
 
   还不赶快跟许志永同学道个歉。
                                           
写于7月18日,公盟被抄第二日
 
原载翟明磊的壹报http://www.1bao.org
 
 
 
北京公盟的介绍
 
   编者按:2009年7月16日,公盟被北京税务机关处以142万罚款;7月17日,公盟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又被北京民政局取缔并查抄。大难临头的公盟是什么机构?资金是如何运营的?做了什么事?
 
   公盟是一群供职于北京高校和游走于社会边缘的法律人和知识人组成的一家专门从事非盈利性和公益性法律咨询事务的民间机构。它创立于2003年10月,由就收容遣送制度提出违宪审查公民建议的“三博士”和著名民权律师张星水先生发起成立“阳光宪政”,2005年6月后更名为“公盟”,工商注册全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是公盟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
 
   公盟的运行资金大部分来自中国企业和个人捐赠,少部分来自大学或基金会的项目研究经费。其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各类论坛、会议开支等。公盟制定了严格的财务制度,严格控制房租、薪金、项目管理费用,非常谨慎使用资金,尽量以最少的成本做最多的最有意义的事情。
 
   公盟成立5年来所做一些事情:
 
   ■2003年,公盟发起人许志永等三位北大博士提起了孙志刚案的违宪审查倡议,进而在温家宝总理的主导下,把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收容遣送制度送进了中国历史博物馆;同时,他们还发起并推动了基层人大代表预选程序的落实。
 
   ■2004年,公盟参与起草并向全国人大递交了宪法人权条款的修订建议;持续关注了河南爱滋病村“关爱之家”孤儿院被政府强制关闭事件;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和主编程益中系狱提供了法律援助;为承德四公民五次被判死刑案提供了法律援助;对北京动物园搬迁的合法性问题,及时组织了研讨会并适时提出了相关质疑。
 
   ■2005年,公盟独自展开了为期三年的中国信访制度运作的实证研究;推动了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的完善;对中国的人大制度展开了相关的研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中国人权发展报告2005》。
 
   ■2006年,公盟独家完成了《2005年中国人权报告》;关注了北京出租车提价和管理体制改革;独家完成了中国信访问题的实证研究,为撰写《2005-2007中国信访报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关注了2006年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直选;关注了打工子弟受教育权的落实;撰写了有关修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
 
   ■2007年,公盟帮助山西黑砖窑受害人提起行政诉讼;关注了中关村拆迁案;并适时开展了各类公民参与活动。
 
   ■2008年,公盟为援助毒奶粉的受害者,组建了律师援助团提公益诉讼;发起了北京律师协会直选活动,促进了行业协会民主选举制度的完善。 
 
   ■2009年,公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表了《西藏3.14事件的成因调查报告》;发起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向多个地方政府提出了“三公消费”和财政收支的信息公开申请,为协助中央政府监督基层治理而出谋划策;举办了公民法律知识培训班,传播了公民维权和选举中的法律知识。
 
   ■2009年,为邓玉娇、黑监狱受害者和众多上访者提供了及时的法律援助;召开了有关居委会选举、绿坝、精神病等多个社会问题的研讨会;与此同时,还在许多重大社会问题上公开发表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为引导社会舆论走向理性发展的轨道而尽了绵薄之力。 
 
公盟网站:http://www.gongmeng.cn
 
 
 
 
护宪维权网  http://fzh999.net      http://fzh999.net     http://fzh999.net  
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办公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办公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办公室、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办公室、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信访局、相关中央部门、相关全国人大代表、各民主党派及其他相关社团的领导人
 
送: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上海市市长韩正、全国政协上海市委主席冯国勤及其他省市的主要领导人、相关人大代表、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相关法院及检察院、知名的人权捍卫者及相关维权团体。
地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       邮编:200433       手机:135246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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