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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16日(总16期):俞正声的胜利

时间:2008-12-29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督察简报
 
(上海版)
 
2008年11月16日(第8期)总16期                        护宪维权网•冯正虎编
 
 
俞正声的胜利
 
冯正虎
 
   2008年11月12日周三,我的家门口成为国内外媒体、民众、官方的关注点,维权上访民众公开来访,国内外媒体、官方人士肯定暗中来访,大家都有兴趣观看警察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现场表演,在上海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上周三警察向我传达他们领导的禁令:每周三上午不准我出家门。而且,还坚决地执行了领导的指示,构成了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事实。我也向俞正声等上海领导人发出检举函兼邀请函,并公开我的文章《上海真警察与假警察的较量》。一场权力与法律的较量就定于当日上午8:30—9:30在上海仁和苑3号楼门口展开。
 
   早上,我妻子去大学上班之前,特意拿出一套厚绒的针织衣裤塞进我随时准备坐牢的一个小包里,并嘱咐我:“天气冷了,带上这些衣服吧。不要带有拉链的裤子。警察抓你时,请他们等一下,把这个小包带上,这些都是坐牢的必需品。”她不再劝我放弃斗争,她了解我的性格,我决意要做的事是不会回头的。我也清楚,我的对手是强大无比的邪恶势力,他们控制着警察等暴力机器,无法无天,随时可以置于我死地。我妻子已有过多次苦难的经历:她上班前丈夫还在家,下班回家后丈夫已失踪,家里也被抄了,一派满目狼藉的凄惨景象。她做了交待后就默默地离家而去。
 
   上午8:30,上海市民常雄发第一个赶到现场,后来又陆续来了十几位上海市民,他们都直接上楼来我家拜访。大部分人我都不相识,但他们与我相识的几位市民是相识的。这次我除了邀请俞正声等8位上海市领导人亲临现场观察之外,其他所有的人我均不特意邀请,所以许多上海知名维权上访人士也不知情,除非他们已看到我的文章。一位我不相识的年轻人告诉我,他是在网上知道的,昨晚还特意来熟悉一下我居住地及其周围的地形。我很感谢来宾,并告知大家:今天你们都是观众,是来观看我与假警察的表演。你们可以做见证人,但不要做参与者。即使看到我与警察发生激烈的冲突,你们也不要参与,只要站在远处观望就可以了,或者就向110、督察部门及其他法律监督部门、国内媒体电话举报。今天是一场权与法的斗争,只需要我一个人就可以,不需要人多势众,我依靠自己的智慧、勇气和责任感就足够了。我相信:法律的权威是战无不胜的。
 
   来宾们在我家里坐一会就下楼了。今天的主会场在楼底门口的空地上,没有主席台,没有观众席,也没有挂出会议标题“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纠正警察的违法行政行为”的横幅,更没有激情的演讲声。但是,我、另一方的合演者、出席的观众以及在暗处、在千万里之外的关注者都知道此时此刻在这块空地上正在上演一出戏:权与法的较量。另一方的合演者也已出场,等候在空地另一处的房间里,大约有五、六个便衣警察及社区保安人员。我们双方都清楚,我们双方的背后都有许许多多、各方各面的人在注视着事态的变化,或许还有大批警察都在周围等候着。谁都无法事先预料对方要下什么棋,做万无一失的准备也是正常的。我首先登场,直接去警察所在的房间赠送第14期、第15期《督察简报》。上周向我宣告领导指示的小彭警察没有来,换了其他警察,而小叶与老李还在,他们告诉我:街道(杨浦区人民政府五角场街道办事处)已把这些简报交给我们派出所了,让李副所长好好去读读吧。(据说,这位李副所长已调离五角场派出所)他们的神态很轻松,我也感觉到,今天他们不再需要违心做这些违法的事。
 
   一场戏尚未正式开幕,就已结束。权力放弃与法律的公开较量。其实,所有的民众,包括绝大部分公务员,也不愿看到权力反叛法律的表演,更不愿看到法律败于权力的结局。我告诉来宾们,今天这场戏结束,我可以自由出门了。大家非常高兴。只要警察不惹事生非,老百姓一定会安分守己、不会闹事的。我对大家说,你们先回家吧,我要等到9:30才会离开,因为我已向公众宣布过这场现场表演结束时间是上午9:30,我要等一下其他来宾,与他们解释一下。上午9:30时间一到,我就离家出门了,警察没有阻挡我的去路,而我礼貌地与警察打了一个离别的招呼。我走后,还有一些市民前来观看,但仁和苑3号楼门口已无一人,警察也撤离了。
 
   我离开了仁和苑,就呼了一辆出租车直驱人民大道200号中共上海市委、市府信访办公室。同车的有上海市民崔福芳、张师君、还有一位年轻人。我们在车上,就有海外媒体来电话采访,询问今天的事件。我告诉记者,现在已结束了,什么不好的情况也没有发生,应该说最后还是法大于权,这是我期盼的结果。一位参加过朝鲜战争的老同志张师君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我满意今天的结局,希望这是上海的一个好开端。崔福芳也告诉记者:冯老师的做法给我们一个希望,坚持法律的道路还能走得通,我们坚决要求上海市领导人扭转打压访民的歪风邪气,依法严厉惩治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阻碍公民信访的社区保安人员、警察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后来我们中途改道,换地铁去人民广场,这样可以避免堵车早一点抵达人民大道200号。
 
   上午10:15左右,我们一行抵达市信访办公室门口,这里如往常的周三一样聚集着数百上访民众。如果我晚到一步,就有数十人又要去我家声援。我感谢大家的关心与支持,这场戏已结束,我今天可以自由地出门与大家会面。大家很兴奋,纷纷祝贺我的胜利。我当即告诉大家:“这不是我的胜利,是俞正声的胜利,是法律的胜利。我与你们一样也是一个小小老百姓,无权无势,最多是学历比你们高一点。这些有权势的违法者不会在乎我们,他们怕法律、怕俞正声,只要俞正声坚持依法办事,下面这些警察及其领导就不敢一意孤行、继续违法。”我们希望俞正声一直胜利,不要被上海的邪恶势力打败,更不要与上海的邪恶势力同流合污。上海市民支持胡锦涛以人为本的十七大政治路线在上海贯彻执行,支持俞正声革除旧弊、创立新政。
 
   今天我的信访内容是表扬上海领导人尊重宪法法律的明智做法,使坏事变成好事。我刚刚发生的事成了今天人民大道200号门口的主要话题,大家都在议论,而且很多人从我依靠宪法法律、依靠现有的国家机关去维护公民权利的做法中得到启示,相信法律的权威,重新调整自己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我过去、现在都一直在询问访民一个问题:“在你们遭受非法打压的过程中是否有过一个穿制服的警察打压过你们吗?”几乎所有的人回答我:“没有。都是一些便衣警察、保安人员,甚至政府部门雇用的地痞流氓。”这个回答反映出一个被很多人忽略的事实:所有穿制服的警察等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在公开的场合都是不敢违法的,他们还是敬畏法律的。这表明:中国是有法律的,而且法律对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是有制约作用的。现在敢藐视法律的仅是法官,但不管法官如何不遵守法律,法律还是存在的。随着法制的健全与公民力量的壮大,也可以迫使法官像现在的行政官员一样敬畏法律。所以,公民完全可以利用法律手段,要求国家机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除了依靠法律,在国内没有其他更有效的维权手段。
 
   我按照自己的规矩:在市信访办门口与很多市民畅谈到中午11:30,就去附近来福士广场(上海市西藏中路268号)的六楼大食代就餐。今天我点了一杯桔子汁,一盒日式鳗鱼饭。大食代是一个快餐广场,快餐品种多、味道好,价格适中,座位很多,适合朋友一起聚餐聊天。十几个维权上访人士也在这里就餐。不就餐,喝一杯饮料也可以。不吃不喝坐着聊天,也没有人赶你走,在这里顾客是上帝。当然,没有人会赖着不走。我与一些朋友边吃边聊,也对一些访民提供简单的法律咨询。下午1:00,我就启程回家。在这里,我既能尽一点社会的责任,又能听到民众的真切呼声,对于一个研究社会问题的学者来说,这是必修课程。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觉的是一种快乐。我的存在使周围人感到快乐与自信,而他们的快乐也让我感受到快乐。维权互助就是一个快乐的维权。
 
   今天的一天很平常。如果今天不是法大于权,会是很不平常的一天。我与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一样,希望每一天都平平常常,不希望经常过轰轰烈烈的日子。但是,我们历经千辛万苦已经有了承受苦难的耐力。我希望,俞正声的胜利常在,上海市民再也不受非法行政、司法不公正的侵犯。我知道,上海有十里洋场黑社会结帮的遗风,一个外地官吏要在上海官场立足也不易。但是,俞正声坚守法律,依靠民众就可以在上海创立新政,立于不败之地。
 
2008年11月12日上海仁和苑
 
 
 
维权上访人士聚餐的快乐时光
 
冯正虎
 
   今天,我的日程安排是出席上海维权上访人士的中午聚餐。据我所知,这是第三次聚餐活动。第一次是今年的五月份,有五十人左右,我也参加的。第二次是六月份,大约数百人参加,当时我被行政拘留关押于狱中,他们在聚餐中发表对我的声援。这次约定一百多人,也是在上海天山西路的华德饭店举行,我接受了邀请。我喜欢与民众相聚,相互交流,共享快乐。
 
   一、平常人心态的聚餐
 
   早上8:00,我走出家门,没有人再来非法堵住我的去路,我与看守小区大门的保安微笑地招呼一下,就离开仁和苑。今天晴空万里、阳光明媚,而我又享受着一个平常人的自由生活,所以心情很舒爽。我笃悠悠地乘公共汽车,然后转8号线地铁,再转2号线地铁抵达天山西路。我是从上海市的东头赶到西头。俗话说,路途远的人会早到。我与一位朋友就在饭店附近的肯特基店里喝咖啡聊天,等时间到了再去饭店聚餐。
回想今年五月份的第一次聚餐的情景实在有点好笑。我无意中成了上海警方与上海维权上访人士的争夺对象,前者紧张地死守,后者兴奋地营救。我们的聚餐是晚上,但从早上开始,我居住的小区大门就被四、五个国保警察严密把守,他们都是穿便衣的,有的我也认识,还不断告诫我今天不要出门会友。当时我也无法理解一次普通的聚餐为什么会令上海警方如临大敌呢?而且,另一方也在派车派人加强营救力量。我已是插翅难飞,除非发生一场冲突,一个轰动的群体事件。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我与警方谁都没有想到,离开仁和苑除了小区大门,还有一扇从来也不开的小门开了。我家底楼新开一家美容店,刚刚装璜好试营业,它打开了通向马路的后门。我就顺利地走后门,避免了一场与便衣警察的正面交锋。
 
2008年5月11日上海维权上访人士的首次聚餐

   天助维权上访人士,得来不费力。我出席在酒会上,维权上访人士欢欣鼓舞,他们长期遭受打压,还被各个孤立开来,连这么简单的聚餐都被视为难以实现的禁区。但这一消息传回到还在我家门口守卫的便衣警察,他们如梦初醒、不知所措,已无法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了。我与其他维权上访人士快乐地享受平常人的生活,聚餐畅谈,还拍照留念。有的朋友提出在网上报道这个胜利的消息,我当时劝告这些朋友没有必要这样做,我们要恢复到平常人的心态,长期的打压扭曲了我们的心理,也扭曲了警察等官方人员的心理,一个正常心态的人不会惧怕聚餐,也不会把聚餐看作胜利,这仅是我们每一个与会者自己的快乐,今后还可以经常聚餐。大家同意了我的说法,所以当时互联网上没有这条新闻,也没有我们的合影照片。

   那天最辛苦的还是守在我家门口的国保警察,他们一直等候我回家。晚上8:00我回家在楼梯上,碰到杨浦区国保警察的领导,我问他:“这么晚,你们还没有回家?”他说:“冯老师,等你呀。事情已过去,我们是否可以聊一聊?”我回答:“可以。”于是,我乘他们的车去附近派出所的办公室谈话。我坦诚地回答了他们的提问,而且还希望以后他们可以一起去参加聚餐,人与人之间应该多交流,就不会有隔阂,也就没有紧张与恐惧。维权上访人士的聚餐与其他普通人一样,不会闹事,而是欢乐愉快。

 
   二、团结互助、快乐自信
 
   上午11:00,我们离开肯特基店,走到华德饭店。二楼的大餐厅里已布满饭桌,一共九桌,一百多人。我认识的很多人没有来,来的大部分人我不相识,但他们都知道我的姓名,都想见见我这位与他们并肩奋斗的知识分子。聚餐不是开会,自由自愿,有时间来聚一聚,没空闲就可以不来。这家饭店的酒菜是比较实惠的,我们实行饭后AA制。
 
   一道一道冷盆送上,我们的聚餐就开始了。大家举杯庆贺相聚的快乐。在这里没有人在作报告,每个人都是演讲者,他(她)把自己的故事与经验告诉给同桌的朋友,他(她)把自己的快乐也让所有的朋有来分享,所有的朋友又成为他(她)战胜困苦与恐惧的力量。每一桌的朋友都在兴致勃勃地交流,话题一个又一个,拉家常到维权经验,无话不谈。畅谈找到了自信与快乐,畅谈感受到做人的尊严,畅谈一扫恐惧与胆怯的心理。人与人的直接交流,就会增进友情,满足社会归属感的需求,有了团结互助的基础。整个餐厅洋溢着快乐、自信、友情、和谐、有力量感的气氛。
  
   席间,我为了表达对大家的敬意,起身到每一桌敬酒,并回答一些提问。我不擅长喝酒,敬酒也只能象征性喝一点,还是以话代酒。今天,大家对我最多的提问,是关于我最近编辑的第14期、第15期《督察简报》及刚发表的文章《俞正声的胜利》。我这些日子经历的事件也是他们曾经或正在经历的迫害,也可以说,是全国流行的打压维权上访民众、异见人士的常用手段。我的自救方法给大家很大启发,坚守法律的道路还可以行得通。我能解救自己的人身自由,其他人也能做得到。有人问,如果你再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怎么办?我说,很有可能。很简单,我会写《俞正声的失败》。我们都站起来支持俞正声,支持法律,帮助俞正声胜利。
 
   我告诉大家,既然这些资料对你们起到护身符的作用,那么对侵犯你们公民权利的违法者也会有好处,使这些人警醒而避免牢狱之灾。你们可以把这些资料复印一下,主动送给你们所在街道的那些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参与截访的社区保安人员、警察、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让他们读一读,预防他们职务犯罪,帮助他们走上正道。在刑法中,非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是一种不轻的罪,如同绑架抢劫罪。非法截访也是中央政府已颁布法规要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被举报,在公安、检察、纪委部门记录在案,迟早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你们更应该同情这些为了一千二百元工资什么事都愿做的穷苦人,应当劝告这些社区保安人员不要跟着瞎闹,要对得起自己的家庭,做违法犯罪的事没有一个警察或领导会为他们顶罪,第一个牺牲的就是这些最底层的爪牙。
举杯庆贺相聚的快乐时光
 

   维权上访人士聚在一起,当然有维权的话题。但是,还有更多其他话题。维权上访人士不是神仙,也不是苦行增,更不做祥林嫂。他们在一起聚餐不谈主义信仰,他们都是一些很现实的人,没有普度众生的志向与品行;很少有人唠叨不休地痛诉苦难史,他们都曾经沧海,维权已是一种乐趣;他们都是一些普通的老百姓,他们也谈生活、家庭、孩子、吃喝玩乐;他们作为个体都是一些自私自利的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他们可以不惜代价与权势者拼搏,但他们作为群体又是非常伟大的、有无私的献身精神,这些不计成本的维权行为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推动中国的法治化、民主化,为将要出台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奠定了群众基础。

 
   三、一个不协调的小插曲
 
   下午1:00,我们的聚餐将要结束,我正在与同桌朋友在聊天时,有一位朋友领来一位披麻戴孝、白色上衣写着冤屈行文的女士见我,我请她坐下谈话。前一些日子,我曾在人民大道200号市信访办公室门前见过这位女士,她在大呼冤屈,但我不知道她是谁,有什么冤屈。她一坐下,就对我说:“我们来做无声的抗议,等一回结束时,我走在第一个,你们排着队跟着我,无声地走出饭店。”我马上答复:“不行。”
 
   我们没有什么理由要跟着一个陌生人走出饭店。而且,还是一个披麻戴孝的人。别人还以为我们在奔丧了。或许,在饭店门口有一部照像机已对准,某些人需要这个题材。我告诉这位女士:“你看看周围这些人,他们都很快乐、很自信,他们需要无声的抗议吗?他们需要抗议时,就是有声的,而且还要大喊。”我问她:“你有什么冤屈,有什么事就解决什么事,不要拉着人都去抗议。”她告诉我,是动拆迁的事。估计她母亲是受此事连累而去世的。我问她:“你的事现在处理得如何?”她说:“法院说已发函,但拆迁组不执行。”我告诉她:“或许法院根本就没有发函。你问一下法院,是否已向拆迁组发出书面函?”她说:“问过了。法院说还在受理中,”我明白了,并告诉她:“法院还在受理中,你只好等待,打官司没有办法急的,它是耗时间的。如果你对法院处理不满,可以直接找人大代表反映,要求他们帮助你。”我又建议她:“你找人大代表时,不要穿这身衣服,你是去找人大代表帮助你,不是向他抗议,不要吓跑他。如果人大代表不履行职责,不认真代你办事,你去抗议,这是另一回事。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是很重要的,这样有利于解决问题。”她满意我的谈话,就离开了。
 
   饭后,我们准备拍摄一张集体照留念。大家都陆续站到拍照的地方,这位女士也坐在前排当中,但我还没有去,仍在与其他朋友聊天。这位女士看到几个人举着照相机试拍时,突然打出一块喊冤叫屈的抗议白布,她的行为马上遭到周围其他人的阻止,因为今天是私人的欢乐聚餐会,不是召开伸冤抗议大会。大家欢迎她,但建议她不要穿冤衣,与大家的穿着不协调,与今天聚餐的主题不吻合。我们不需要谁可怜,也不向谁乞求,我们是有力量解决自己的问题。她接受大家的建议,马上脱掉冤衣,参加一起合影。
2008年11月14日上海维权上访人士第三次聚餐
 

   这一个不协调的小插曲,也给我们带来一个疑问:是谁指引这位女士闯入我们的聚会?她赶到这里的路程是很远的,也是很难找的。如果她接到我们与会者的通知,她应该上午就出席了,而且知道我们今天是私人聚餐会,不是控诉集会,她就不会披麻戴孝、穿冤衣出席。如果我们听从她的提议与做法,今天互联网上的新闻就是上海维权上访人士召开控诉集会,而不是欢乐的聚餐,上海当局要多一份紧张,警察又有事干了,与会者也要添一份冤屈。细节决定成败。但是,这个小插曲没有影响我们今天的欢乐,部分与会者还没有察觉,这个插曲就结束了。

   集体合影完毕,今天的聚餐活动也结束了,大家彼此握手告辞。在回家的路途中,我还在回味我们的聚餐。维权上访人士的三次聚餐可以反映出上海进步的迹象。第一次国保警察重兵把守,第二次便衣跟班自己开一桌,第三次无人干涉民间的集体活动。维权上访人士的心态也趋于平常,聚餐就是欢乐,不再有对抗的情绪,更不是抗议活动。公民力量壮大对于地方官吏的行为是一个约束,双方都不愿发生冲突。如果地方官吏非法侵犯公民的权利,就会引发公民的集体抗议,也就导致群体事件。地方官吏可以动用警力镇压,民众被打、被抓、被关,但是地方官府也会有一大堆乌纱帽落地,因为中央政府、中国法律不支持地方官吏的为所欲为,大小地方官吏都要为恶性事件的后果承担责任。现在的维权上访人士不怕抓、不怕坐牢,而大小官吏怕掉乌纱帽,这就是弱势群体的优势。官府秉公办事,民众克己守法,河水不犯井水,这个地区的社会就会稳定、和谐了。
 
2008年11月14日上海仁和苑
 
 
   [事件跟踪报道]
   2008年11月9日,冯正虎用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EMS编号:EX569176836CN )就杨浦区公安局五角场街道派出所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上级公安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依法查办,追究违法者的违法责任,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
   2008年11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函复((2008)沪公法复函第96号),其内容如下:
   冯正虎:
   你的来信收悉。根据法律规定,如你认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及所属民警实施了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此复
 
上海市公安局(章)
二ΟΟ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冯正虎于2008年11月12日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的函复,用邮政特快专递(EMS编号:EX569176805CN)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目前,冯正虎遭遇人权侵犯的二起案件均由市级机关分别告知或转送杨浦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处理。杨浦区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五角角场街道派出所均已受理,当事人冯正虎正在等待这些部门的处理结果。
 
护宪维权网  http://fzh999.net      http://fzh999.net     http://fzh999.net 
送: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上海市市长韩正、全国政协上海市委主席冯国勤、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市各民主党派领导人、相关部门及人士。
 
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办公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办公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办公室、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办公室、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信访局、相关中央部门及人士。
(印150份)
地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       邮编:200433       手机:135246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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